“十一五”期間,我省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專項規劃(含續建)重點建設水源工程32項,其中蓄水工程14項,引水工程16項,調水工程2項,水利及水資源保護總投資約100億元。日前,省政府印發《福建省“十一五”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專項規劃》。規劃期到2010年,遠景展望至2020年。
根據規劃,我省將重點推進閩江北水南調供水工程體系、九龍江西水東調供水工程體系、閩東沿海供水工程體系、閩南沿海供水工程體系及閩西北山區蓄水工程體系的建設,形成“五大供水工程體系”的全省水資源優化配置新格局。
沿海半島或海島有條件的地方,興建一些海灘水庫、地面庫及集雨工程。
其中福州“十一五”期間,規劃建設羅源霍口、長樂新田、平潭竹嶼三座重點蓄水工程,連江城區及可門港供水工程,羅源城區及開發區供水工程、長安開發區引水工程等三處重點引水工程。閩江南港以南片區近期從閩江南港調水,中遠期研究由閩江北水南調工程替代水源。
我省還將重點建設和完善9個設區市的城市供水系統。對有條件的中心城市,如福州、廈門和泉州,積極推進城市直飲水系統建設。加大城市管網的改造力度,完善配水系統,減少供水漏損和管網的二次污染。加快建設新的水廠。加大力度推進城市污水處理,縣級以上城市都要建成一座以上污水處理廠,新增日處理污水能力176萬噸以上,福州、廈門和泉州三大中心城市的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
需要取水的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要進行水資源論證和環境影響評價。各級水行政部門和環保部門要各司其職,嚴格取水許可和排污許可審批,凡未進行水資源論證、環境影響評價或者論證、評價不符合要求的建設項目,各有關部門一律不予審批。 來源: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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