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8日全文發表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提出,“擴大兩岸民間交流與往來,維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推動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促進兩岸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
   這是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規劃建議中首次納入兩岸問題,特別提及“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清華大學臺研所研究員巫永平認為,十一五規劃將促進“海峽經濟帶”的形成。……
[十一五規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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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個五年計劃(1976年—1985年)
 
 
  來源:      日期:2005-10-25 16:18

 

  1975年,中共中央制定了《1976-1985年發展國民經濟十年規劃綱要(草案)》,安排了“五五”計劃。

  “五五”計劃提出後三年(1978-1980),建立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1978年3月,又修訂了十年發展綱要,要求到1985年鋼産量達到6000萬噸,石油達到2.5億噸,國家計劃新建和續建120個大型項目,其中10個大型鋼鐵基地,9個有色金屬基地,8個煤炭基地,10個大油氣田等等。從1978年到1985年,基本建設投資相當於過去28年的總和,每年要投資700億元,超出了實際可能,違反了經濟發展的規律。因此,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不久,中央就對此作了修正。

  從“五五”計劃執行情況來看,1977年至1978年間社會總産值、工農業總産值、國民收入連續兩年大幅度增長,主要工農業産品的産量恢復或者超過了歷史最好水準。1977年,工農業生産總值達到5055億元,超過計劃的4.4%,比上年增長10.4%。1978年社會總産值為6846億元,比1977年增長13.1%,1978年國民生産總值達到30l0億元,比1977年增長12.3%,比1976年增長19.4%。財政收入和支出連續兩年大幅度增加,但收入略有節余,扭轉了1974年到l975年連續三年財政赤字、財政收支惡化的狀況。但此時表現出明顯的冒進傾向,對經濟發展要求過急,規定的具體指標過高,使我國的經濟建設出現新的失誤。1978年12月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使全黨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會議強調必須按照客觀經濟規律辦事,初步提出了調整、改革的任務和措施,預示著國民經濟發展即將擺脫困境,進入新的不斷探索發展道路的時期。1979年4月,中共中央工作會議正式提出“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新八字方針),並從這一年開始對國民經濟進行調整。 
 
(來源:信産部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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