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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龍在以《加強雙向投資深化産業合作,開創兩岸經濟合作新局面》為題的發言中指出,去年6月在重慶簽署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有利於兩岸更好地進行生産要素的優勢互補,有利於促進雙向投資和深化兩岸産業合作,為兩岸經濟合作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
他介紹,2009年7月1日臺灣當局正式受理陸資入臺投資申請。據初步統計,2010年,大陸企業赴臺投資項目47個,總投資1.37億美元,涉及電子資訊、光學製品、諮詢服務、文化傳播、批發零售、物流和倉儲等領域。“這不足2億美元的投資,也創造了約3000人的就業。”
孔令龍指出,現階段兩岸投資合作發展很不平衡。截至2010年底,臺商在大陸投資項目83133個,實際投資520億美元,約佔大陸吸收外商直接投資總量的4.7%,是僅次於香港、維爾京群島、日本、美國的第五大外商投資來源地(大陸是臺灣最大的投資目的地)。
他介紹,據部分(大陸)企業反映,目前到臺灣地區投資還存在政策法規不透明、審批時間較長、人員往來限制較多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大陸企業赴臺投資的積極性。“希望臺灣方面繼續完善相關規定,提高投資相關規定的透明度,簡化陸資入島審批程式、提高審批效率,促進投資便利化,減少兩岸人員往來限制,為深化兩岸投資和産業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孔令龍特別指出,大陸“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要統籌“引進來”與“走出去”,提高利用外資水準,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其內涵包括:支援在境外開展技術研發投資合作,鼓勵製造業優勢企業有效對外投資,創建國際化行銷網路和知名品牌;逐步發展大型跨國公司和跨國金融機構,提高國際化經營水準;要求“走出去”的企業和境外合作項目,要履行社會責任,造福當地人民。
他説,這些都為兩岸開展互利共贏的投資和産業合作創造良好的環境。
孔令龍指出,臺灣方面目前公佈的陸資入島投資開放項目實行正面表列,包括製造業89項、服務業138項、公共建設20項,共計247項。雖然實現了一定程度的開放,但總體而言開放領域較窄,限制也比較多。如第二批公佈陸資入島清單中規定,大陸企業參股投資整合電路、半導體、液晶面板製造業等領域,持股比率不能超過10%;合資新建企業的陸資持股比率須低於50%;不得具有控制力,並且要求提出産業合作策略以便臺方審查。
他説,希望隨著兩岸投資和産業合作的日趨深入、互利共贏效應逐漸顯現,臺灣方面能進一步增加開放項目數量、減少限制條件,最終實現由正面列表向負面列表轉變,促進兩岸投資均衡化發展。
在第七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上,兩岸各有關業務部門的人士作為特邀嘉賓和特邀專家出席並參與研討。國家發改委外資司司長孔令龍是以中共中央臺辦特邀專家身份參加第七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的。(劉舒淩 胡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