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23日,為擴大臺灣農産品在大陸銷售,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家質檢總局發佈公告,允許産自臺灣地區進入大陸銷售的水果種類由原來的12種增加到18種。新增加的6種水果椰子、枇杷、梅、李、柿子和桃自即日起獲准進入大陸市場。
此前允許進入大陸市場銷售的12種臺灣水果是:鳳梨、香蕉、番荔枝、木瓜、楊桃、芒果、番石榴、蓮霧、檳榔、橘、柚、棗。臺灣地區盛産優質熱帶水果,上述18種水果基本涵蓋了臺灣生産的主要水果種類。這次增加準入品種對於解決近年來臺灣水果銷售困難,增加臺灣果農收益,促進兩岸農産品貿易發展,造福海峽兩岸人民具有重要意義。
為幫助臺灣水果順利進入大陸市場銷售,質檢總局正在制定便捷、快速、安全的檢驗檢疫措施,隨後將發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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