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為所得額的30%。大連市轄區內減按24%徵繳,先導區減按15%徵繳。
——經營期10年以上,從獲利年度起,前2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3年至5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免征7年稅率為3%的地方所得稅。
——産品出口70%以上的企業,減免期滿後,減按12%徵收企業所得稅,先導區減按10%徵收。
——先進技術企業,減免期滿後,延長3年減按12%徵收企業所得稅,先導區減按10%徵收。
——利潤部分再投資,投資期限不少於5年,退還再投資額已繳納稅款的40%。再投資于産品出口企業、先進技術企業,全部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稅款。
——屬於國家《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中鼓勵類和限制乙類的生産型項目,其自用設備,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項目外,均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鼓勵外商投資的領域
電子資訊——軟體、網路、光通訊、數字音像産品,電腦週邊設備及其配套産品,新一代視頻産品,微電子和新型元器件的開發和生産。
生物工程——生物醫藥、醫學材料、功能食品、生物農藥肥料、生物化工材料、水系污染生物治理技術等基因工程和組織工程。
環保産業——固態廢棄物處理、污水處理、脫硫凈化、高濃度有機廢水及剩餘污泥減容工藝技術、環保設備製造。
新型材料——環保型、節能型和奈米技術等新材料。
綠色農業——優良種子、種苗、種畜引進的培育,水果、蔬菜、花卉保鮮及深加工,畜産品、水産品的養殖加工等産業化項目。
機械工業——大型成套設備、高精尖機械設備、重要基礎機械、基礎件及重大技術裝備的研究、開發和製造。
服務貿易——運輸及物流、旅遊、建築、醫療衛生、教育、會計師和律師事務所、租賃、保險、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