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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專訪
 
專家回顧:《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意義重大

  時間:2006-01-05 16:29    來源:     
 
 

  台灣網1月5日消息 外交部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研究員郭震遠與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臺港澳與世界事務研究所所長李義虎今天下午做客人民網,共同對2005年兩岸關係熱點問題進行了剖析和解讀。在今天下午進行的訪談中,兩位專家就《反分裂國家法》回答了網友的提問。

  李義虎教授説,《反分裂國家法》非常重要,它是我們國家法律體系中非常獨特的一部法律,可以叫做專門法或者特別法。這部法律的第一條説的非常清楚,為了遏制和反對“臺獨”分裂國家的行為,維護臺海地區的和平穩定,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實現國家和平統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這一條是立法的精神和宗旨。  

  李義虎説,這部法律最主要的作用就是遏制和反對“臺獨”,它的第八條、第九條對於如何反對國家分裂行為做了明確的規定,也就是這位網友的問題。我個人理解就是劃出了不可逾越的底線,這種底線也不是很僵硬,很不靈活,主要是劃了一個大的底線。三種情況如果發生我們將採取什麼行動,這個法律有很明確的規定。

  李義虎指出,《反分裂國家法》的作用和意義是:一方面,它是大陸對臺政策整個戰略調整的一部分。這幾年,面對島內的勢力操弄“法律臺獨”在島內利用防禦的形式製造分裂國家的行為,我們也必然是拿起法律的武器反制這種分裂國家的行為。它的意義就是,給了“臺獨”分子一道不可逾越的門檻。另一方面,《反分裂國家法》很特殊,既給“臺獨”劃出了不可逾越的底線,同時對兩岸的發展交流、實現國家統一也作出了規定,用比較學術化的語言來説,就是説大陸用這樣一部法律設置了獎懲的機制,防止發生重大的改變,一是符合我們遏“獨”的戰略重心,另外也有爭取臺灣人民、推動兩岸關係發展這一方面。 

  郭震遠教授補充説,《反分裂國家法》裏所表現出來的各種善意,也都是立足於我們既要打掉“臺獨”破壞臺海和平最主要的因素,同時我們也通過改善和發展兩岸關係,進一步維護臺海的和平。所以該法出臺後,確實在海峽兩岸和國際社會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大家都非常明確了一條,“臺獨”就意味著是非和平方式的解決,這一點是決不含糊的;但是只要不搞“臺獨”,兩岸關係的緩和發展又是完全可以實現的。所以它對“臺獨”分子産生了極大的震懾作用。 (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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