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

時間:2009-12-14 18:23   來源:新華網河南頻道

  

 

  韓非是戰國末期法家學派的傑出代表人物,也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戰國末期著名的政論家。他寫的《韓非子》一書,共有55篇文章,10萬餘言。可以説,它是秦始皇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的理論基礎。

  韓非(約西元前280年至西元前233年),陽翟(今禹州市)人,出身於韓國貴族。韓非幼年時,與李斯(後為秦國宰相)同是著名思想家荀況的學生。他生來口吃,不善言談,卻善於寫書。他的同學李斯自己説:我的才能不及韓非。

  韓非的故鄉韓國,在西元前403年,韓、趙、魏“三家分晉”以後,成為戰國時代的諸侯國之一,國內新舊勢力鬥爭一直沒有停止過。公無前355年,韓昭侯曾用申不害為相,實行過變法,對原來“晉之故法”有所改革,因此,韓國曾一度富強起來。但是,申不害的變法,只講求君主如何駕馭臣下的術(策略),沒有提出強有力的改革法規來貫徹執行“韓之新法”。因而社會改革也就不徹底,舊勢力重新上臺,使韓國逐漸由強變弱。到了韓非時代,韓國已經成了當時七國諸侯中最弱小的國家。所謂“事秦三十餘年”,實際上成了秦國的附屬國。

  韓非看到故鄉韓國漸漸衰弱下去,曾多次上書韓王安進行變法改革,實行富國強兵政策。但韓非的政治主張一直未被韓王採納。韓非痛恨國君治國不講法制,不能使國富民強,不能好好任用賢能,反而舉用一些浮誇淫亂的人。於是,韓非退而著書。他對先秦時期變法改革的歷史作了認真的分析研究,在總結前人改革的經驗教訓中寫了《孤憤》、《五蠹》、《內外儲》、《説林》、《説難》等作品十余萬言。他認為:秦國由於“奉法者強”而國強;韓國則因為“奉法者弱”而國弱。特別是對秦國商鞅變法的成功經驗作了深刻地研究。他得出的結論是“秦行商鞅而富強”(《韓非子和氏》篇)。

  韓非集法家之大成。他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慎到的“勢”等思想溶為一體。法、術、勢“不可一無”,但“以法為本。”在韓非看來,三者都是封建君主統治的工具。“法”是政治制度和法令,人不分貴賤都必須遵守;“術”是國君依據法令控制官吏的策略,用“術”把一切權力集中到國君之手;“勢”是勢力、權威,有了“勢”,才能保證“法”、“術”的實行。這種思想體系是秦始皇統一中國、建立中央集權制封建國家的理論基礎。

  韓非認為,要鞏固封建君主的統治地位,必須實行中央集權制。他説:“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指出了中央集權制對當時建立統一的封建國家是必要的。

  韓非十分重視獎勵耕戰。他在《五蠹》篇裏提出了“富國以農,拒敵恃卒”的口號。韓非對戰國末年出現的“無耕之勞而有富之實,無戰之危而有貴之尊”的風氣非常不滿,對危害耕戰的人深惡痛絕,把這些人比做是危害國家的蛀蟲。他把不從事耕戰的儒生,高談闊論的縱橫家,遊俠刺客,害怕兵役的人,投機營利的商人,統稱為“五蠹”。就是五種社會害蟲。他主張“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將必發于卒伍”。不管選拔文官或是武將,都要從地方官和士兵中選拔。這就否定了奴隸制的“世卿世祿”制度。

  韓非還以歷史進化論的觀點,否定了歷史是“上帝”創造的唯心主義觀點。在韓非看來,人類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並不是天的安排,更不是帝王的功勞,而是勞動人民長期生産實踐的結果。韓非認為,社會經濟生活進化了,一切都應隨之變化。如果到了夏后氏的時代,還有人構木為巢,鑽木取火,那一定會被當時的鯀和禹所恥笑;在殷周時代,乾旱已成為主要矛盾,還把決河排水當作第一件要事,那一定會被湯、武所恥笑;如果現在有人讚美過去堯、舜、禹、湯、武的政治,硬把它拿到今天來實行,那就必然會被今天的人所恥笑。所以,聖人不按古法辦事,不墨守常規,而是根據當時的社會情況來制定相應的措施。韓非講了這麼一個故事,他説,宋國有個種田的人,看到一隻兔子跑過來,一頭撞在田裏的樹樁子上死了,於是,他就放下農具,守在樹樁子旁邊,希望再撿到碰死的兔子。結果,當然不可能再得到兔子,而只能被宋國的人所笑話。現在如果用古代先王的那一套辦法來統治當代的人民,就跟“守株待兔”的人一樣愚蠢可笑。

  當時,韓非的著述傳到秦國,秦王見到他的《孤憤》、《五蠹》等書,讚嘆不已地説:“我若能見到此人並與之交談,便死而無恨了!”李斯説:“這幾本書都是韓國公子韓非寫的。”秦王因此急攻韓國。韓王最初不用韓非的意見,如今事急,便派韓非出使秦國,秦王大為高興。誰知他的同學李斯忌妒他,怕韓非被秦王重用會影響自己的地位。因此就與姚賈一起讒害韓非説:“韓非是韓國的貴族子弟,現今大王想吞併諸侯之國,將來韓非還是會替他們韓國效命的,不會替我們秦國出力,這是人之常情。現在大王若用他,就給自己留下了後患,不如給他定個罪名,把他殺掉。”秦王聽信了李斯的話,就以“韓國姦細”的嫌疑,派下吏治罪于韓非。李斯趁機叫人送毒藥給韓非,讓他自殺。韓非想要向秦王陳述意見,可是始終見不到秦王。後來秦王后悔了,派人去赦免他,但為時已晚,韓非已被暗害致死了。

   韓非雖然沒有來得及親自推行自己的主張,但他的法治思想卻被秦始皇所採納,成為秦始皇統一中國、建立中央集權制封建國家的指導思想。

  戰國時代,禹州稱陽翟,屬韓國。韓非為陽翟世家。韓景侯6年(西元前403年),韓、趙、魏三家分晉,周王將韓、趙、魏封為諸侯,韓景侯遂將國都自平陽(今山西臨汾)遷到陽翟。從此,經韓景侯9年,韓列侯13年,韓文侯10年,韓衰侯1年,共33年。到韓衰侯2年(西元前375年),韓國出兵滅掉鄭國,遂將國都從陽翟遷到新鄭(今河南省新鄭縣)。遷新鄭僅5年,至韓衰侯6年,因國君韓哀侯被臣下韓嚴所殺,哀侯之子懿侯繼位,復將國都遷回陽翟。後傳7世,均建都陽翟。其間,中經韓懿王12年,韓昭侯26年,韓惠宣王21年,韓襄王16年,韓厘王23年,韓桓惠王30年,韓王安9年,共137年,加上遷都前33年,韓在陽翟建都長達170年之久。

  韓王安5年(西元前234年),韓非出使秦國,當年,韓非46歲。也就是説,46年前,正是韓厘王16年,即西元前280年,這一年史學家認為是韓非的生辰年。

  由此可知,韓哀侯2年(西元前375年)韓滅鄭,將國都遷至新鄭時,韓非還沒有出世,西元前375年到西元前280年,還有90多年。作為韓國貴族出身的韓非,自然是韓國君主的氏族近親,他還在韓國做過官吏,有條件勸諫韓王變法改革,因此,韓國國都當然是韓非長期生長、生活的地方。

  考察韓氏世家,韓非故居在韓國國都西北部的小韓城(今禹州市淺井鄉小韓村)。《史記韓氏世家》載:“韓之先與周同姓,姓姬氏,其後苗裔事晉得封于韓原,曰韓武子,武子後三世有韓厥,從封姓為韓氏。”武子傳三世後有獻子、貞子、簡子、莊子、康子、景子(景侯)、列侯、文侯、哀侯……到哀侯時期國勢較強,韓與趙、魏瓜分了晉國。這年哀侯在國都陽翟西北築小韓城(今禹州市淺井村南)。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上説,小韓城在禹州“西北三十里,韓哀侯所築”。同時,哀侯還在這裡築有看花臺(見《河南通志》)。此後123年,即西元前280年,韓厘王16年,韓非出生在這小韓故城。韓非係韓國貴族,又有爵位,因此他能夠規諫韓王推行法治。但是,從韓桓惠王到韓王安,沒有人聽從他的改革建議。韓非深感自己懷才不遇,有志難伸,因此憤而著書。韓非就在這小韓城渡過了他的寫作春秋,完成了他的全部著述。


編輯: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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