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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2024年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簡章

2024-02-26 14:52:00
來源:中國政法大學港澳臺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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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政法大學是一所以法學為特色和優勢,兼有政治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歷史學、哲學、教育學、理學、工學等多學科的“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2011計劃”和“111計劃”(高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直屬於國家教育部,由教育部與北京市共建,正致力於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

  學校被譽為“中國法學教育的最高學府”,是國家法學教育和法治人才培養的主力軍。

  學校現有海澱區學院路和昌平區府學路兩個校區。

  根據教育部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的有關規定,2024年中國政法大學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具體安排如下。

  一、報名資格

  1.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考生所持證件均須與考生本人資訊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內。

  2.參加2024年學測,並且成績達到要求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報考招生專業列表中A組專業的考生,要求有數學A成績,且須達前標級(含)以上,同時國文、英文成績達到均標級(含)以上。

  報考B組專業的考生,要求數學A或數學B成績達到均標級(含)以上,且國文、英文成績達到均標級(含)以上。

  凡通過學測成績申請就讀我校的臺灣考生,即視為同意我校查驗、核準考生基本資料及學科能力測試成績等資訊。

  二、招生計劃和專業

  招生計劃15人。

  考生在以下招生專業列表中最多選擇6個專業作為專業志願,並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序號

組別

專業名稱

科類

最低成績要求

學制

1

A組

公共事業管理

文理兼類

國文均標

英文均標

數學A前標

4

2

行政管理

文理兼類

4

3

工商管理

文理兼類

4

4

經濟學

理工農醫類

4

5

國際商務

文理兼類

4

6

應用心理學

理工農醫類

4

7

B

法學

文理兼類

國文均標

英文均標

數學A/B均標

4

8

社會學

文理兼類

4年

9

政治學與行政學

文史類

4

10

國際政治

文史類

4

11

新聞學

文理兼類

4

12

哲學

文史類

4

13

英語

文理兼類

4年

14

漢語言文學

文史類

4

15

網路與新媒體

文理兼類

4年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24年3月1日至31日。

  報名方式: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系統(網址:https://www.gatzs.com.cn/z/tw/)進行報名。考生須按要求註冊、準確完整填寫各項申請資訊,上傳申請材料。考生無須向我校郵寄申請材料。

  四、申請材料

  考生除按要求在報名系統中填寫個人資訊,上傳個人證件、電子照片、學測成績資訊、學習經歷、考生誠信承諾書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績查驗授權書外,還須上傳以下申請材料:

  1.所在高中學生證;

  2.高中畢業證書(往屆高中畢業生)或者就讀學校開具的註明學籍號的預畢業證明(應屆高中畢業生);

  3.高中階段正式成績單;

  4.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考生本人的申請理由、愛好特長、學習能力、未來規劃等各方面情況,要求由考生本人親筆手書,繁簡體不限,字數不超過1000字;

  5.可以體現考生情況的其他材料(僅限高中階段)。

  注:以上材料電子版均須為JPG格式。

  考生須對其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由於申請材料模糊不清、缺失、無效、錯誤、虛假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初審及考核

  審核及考核時間為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初審

  我校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包括身份審核、學歷審核及學測成績審核等。考生應及時登錄系統查看審核結果。系統顯示需更正或補充材料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更正或補充有關材料,提交後及時查看審核結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初審通過並不代表一定進入考核階段。

  系統顯示初審不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核和錄取。資格造假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績,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二)考核

  考核形式:面試。

  我校將根據考生學測成績確定面試入圍名單。入圍面試的考生,我校將向其在報名系統中填報的電子郵箱發送面試通知,告知面試時間、形式及其他相關要求,請確保電郵能夠正常收發郵件。

  六、錄取

  (一)錄取原則

  我校將以考生的學測成績為主要參考依據,同時參考考生提交的其他申請材料及面試表現等進行綜合評定,擇優錄取。

  (二)錄取安排

  考生須于規定時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徵集志願報名。確認錄取的考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徵集志願安排

  如未完成招生計劃,我校將通過徵集志願進行補錄。考生須于規定時間登錄系統進行報名。我校于6月1日至20日期間開展審核、考核及錄取工作。考生須于規定時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七、入校及體檢

  學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及相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八、學費及其他費用

  我校招收的臺灣高中畢業生的學費與大陸同專業學生相同,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收取。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往返臺灣和北京等地的旅費及醫療保險等各項費用自理。

  九、聯繫方式

  電話:86-10-58908241,86-10-58908341

  中國政法大學主頁:http://www.cupl.edu.cn/

  中國政法大學港澳臺教育中心主頁:

  http://sis.cupl.edu.cn/

  郵箱:gatqzx@cupl.edu.cn(報考諮詢)

  gatq@cupl.edu.cn(發佈通知)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土城路25號,中國政法大學港澳臺教育中心。郵遞區號:100088

  十、其他

  報名系統工作安排如有變動,以報名系統公告為準。本簡章由中國政法大學港澳臺教育中心制定並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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