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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大火案:首批嫌犯不日被訴 未發現工程腐敗問題

時間:2010-03-26 09:54   來源:新華網綜合

  主犯被控危險物品肇事罪 未發現工程有腐敗問題 三無材料實為“産品變更”

  據法制晚報報道,央視大火案經過了近一年的調查和偵查後即將走到訴訟階段,涉及該案的第一批犯罪嫌疑人不日將被依法公訴到法院,案件很可能在春節前開庭審理。

  據案件知情者透露,央視基建辦主任徐威將被以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提起公訴。

  追蹤時間

  央視大火案可能春節前開審

  據知情者透露,央視大火案件的第一批涉案人員的犯罪行為目前已經基本偵查終結,不日就將起訴到法院。

  “第一批涉案人員主要是央視的工作人員和燃放煙花爆竹的煙花公司人員,這些人員被檢察機關認定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知情者稱,該案件目前已經拘捕了20多名嫌疑人,除第一批央視和煙花公司的工作人員外,其餘的均為央視大樓的設計、施工、監理及原材料供應商。  

  “由於人數眾多,加之這些人所涉及的罪名分別是危險物品肇事罪和工程重大事故罪,所以案件將分兩批被移送起訴。第一批可能在春節前開庭,而第二批設計、施工人員的案件將在春節後審理。”知情者説。

  追蹤量刑

  央視基建辦主任最高可判七年

  據透露,央視大火案中所涉及的央視基建辦主任徐威被控危險物品肇事罪,該罪最高刑期可判處有期徒刑7年。

  因為這場大火案中,徐威是央視所有被捕的工作人員裏職務最高的人,所以被確定為該案件的第一被告人。被指控的危險物品肇事罪,在刑法裏的定義為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産、儲存、運輸、使用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136條的規定,該罪的法定刑期為有期徒刑3年以上7年以下。知情者分析説,因為央視大火的損失太大,因此徐威極有可能被直接按上限判處刑期。

編輯:田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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