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大火(資料圖)
央視大火(資料圖)
央視大火(資料圖)
截至今天(25日)上午,央視大火案庭審已近尾聲,法庭辯論正在進行中,預計庭審程式今日可以進行完畢。法庭上,多名被告人放棄了自我辯護,多名辯護律師代表被告人及被告人家屬,向大火中犧牲的消防員張建勇表示真誠致敬與哀悼。但庭審辯論火藥味十足,控辯雙方就罪名和量刑展開激烈辯論,有辯護人提出,對新聞媒體缺席庭審表示遺憾。
失火錄影首度曝光
央視大火後,一度傳聞元宵節當晚央視曾架設多臺錄影機拍攝焰火,但這份影像資料始終沒公開過。昨天在法庭質證的最後階段,此影像終於在法庭上曝光。
據了解,當庭播放的錄影經過剪輯,清晰地再現了煙花燃起至大樓被火吞噬的過程。從畫面分析,3台錄影機機位分別位於國貿中心高層、東三環京廣橋上中心隔離帶和央視新址院內,遠、中、近景齊全,足見當初有關人員留存焰火錄影的用心良苦。只是這段錄影如今變為控方呈堂證物,是大火發生、發展全過程的有力見證。尤其是央視新址服務樓前的機位,攝像師在發現樓頂冒煙後並未停機,跟蹤拍攝下配樓大火焚身的觸目驚心一幕。
據稱,錄影是在法庭內的大螢幕電視上播放,音響震耳,感受震撼。一開始播放焰火畫面時,留著一大把山羊鬍的徐威歪著腦袋,靠在椅背上觀看。當畫面切換為樓頂冒煙、警笛聲響起時,徐坐正了身子,微微皺起了眉頭。被告席上的其他被告人大都看得很認真,也有人埋下了頭,似乎不堪回首。
控方釋疑“抓捕擴大化”
央視大火案自偵辦以來,始終存在抓捕人員眾多,追究刑事責任範圍擴大化的質疑。在兩天來的庭審辯論中,控方首次闡明瞭21名被告每人平均構成危險物品肇事罪的完整法律邏輯。
公訴人表示,央視新址為重點建設單位,屬於重點消防單位,是《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明令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禁止明火的標識也明顯地懸挂于工地現場,相關被告人應當明知,對此具有共同注意義務。各被告人可以預見或應該預見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可能導致火災的後果,卻因過於自信或疏忽大意,沒有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
控方認為,劉發國、沙鵬等被告人出於利益,違規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央視新址辦等單位相關責任人沒有阻止煙花燃放,並提供協助,均構成共同過失犯罪,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對於央視大火的社會危害,公訴人指出,除了火災造成的直接損失,大火還導致央視新址延遲交付、鉅額的維修費用,以及周邊居民的恐慌。公訴人指出,中央電視臺是我國惟一的國家級電視臺,從某種意義上説代表了國家形象,央視新址大火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舉世震驚。
21名被告劃分為3等
控方將21名被告人承擔的責任分為3等。其中,控方認為徐威作為央視新址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工地安全工作,卻無視有關規定和消防責任,濫用權力,擅自決定組織煙花燃放事宜,不聽民警勸阻,是造成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