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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紀律審查實行重要案件提級辦理 結案數量大增

2015年08月11日 14:16:00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我愧對黨組織的培養,辜負了人民群眾的信任……”反思自己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原局長劉雨林寫下了沉痛的懺悔書。

  劉雨林案,是今年以來西藏自治區紀委創新紀律審查工作機制,對重大、複雜案件進行提級辦理的一個“代表作”。

  西藏自治區紀委在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專項調研中發現,自治區紀委各派駐紀檢組和基層紀委在查辦重大、疑難案件時,存在能力不足和易受干擾等難題,降低了紀律審查工作實效。

  西藏自治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廳廳長貢嘎介紹,針對這一難題,自治區紀委及時出臺了《關於對重要違紀違法案件實行提級辦理的意見(試行)》,突破辦理案件分級負責的框框,對涉及下一級黨委委員、紀委委員的重大案件,涉及下一級黨委管理的地方黨政正職、政府組成部門正職、黨委辦公廳(室)正職和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副職及法院、檢察院副職幹部的重大案件,涉及本級紀委派駐機構駐在部門內設機構領導成員的重大案件,群眾關注、在地區部門行業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以及窩案、串案、案中案等複雜案件,下級紀委內部有較大爭議的案件等6種情況實行提級辦理,並明確了線索管理和處置、受理、初核和立案、調查、審理5個關鍵環節的程式性規定。

  很快,《意見》在實踐中得到有效運用,“縣案地(市)辦、地(市)案自治區辦”成為一種新常態,推動了紀律審查工作的深入開展。

  劉雨林是拉薩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原局長,且有11年紀檢監察工作經歷,卻因修身不嚴、律己不嚴、用權不嚴,未能抵擋住誘惑、經受住考驗,最終觸犯黨紀國法,受到了應有懲處。但對劉雨林的調查工作,可謂一波三折。

  2014年5月,拉薩市紀委根據群眾舉報,對劉雨林涉嫌違紀違法情況進行調查。根據當時的調查結果,拉薩市紀委給予劉雨林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降級處分。

  讓人沒想到的是,今年年初,西藏自治區紀委第一紀檢監察室在辦理另一案件時,發現了劉雨林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線索。

  因案情複雜、牽涉範圍廣,且是“案中案”,今年4月3日,西藏自治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劉雨林案實行提級辦理,直接由發現線索的第一紀檢監察室負責調查。

  紀檢監察幹部出身的劉雨林對紀委調查案件的程式、方式等都非常清楚,有較強的反偵查意識。他在察覺自治區紀委正對他進行調查後,便將部分受賄款項退回,將賬戶資金轉至妻子、女兒以及其他親戚的賬戶,其女兒還利用網路支付平臺將涉案資金多次轉入轉出,混淆視線,企圖影響辦案人員的判斷。

  負責調查該案的西藏自治區紀委第一紀檢監察室幹部邊索説,這個案件難度最大的地方就是劉雨林對紀委辦案的方式非常熟悉,之前拉薩市紀委在查處其違紀情況時,就是被他的一些做法蒙蔽了。

  但是再狡猾的狐狸也騙不過獵人的眼睛。今年6月15日,西藏紀檢監察網紀律審查欄目發佈了劉雨林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消息,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有關線索也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為與重要案件提級辦理制度相銜接,西藏自治區紀委還探索並實行了提級審理工作機制,明確派駐機構承辦的所有案件一律提交自治區紀委案件審理室統一審理,解決了影響和制約派駐機構辦案品質的“瓶頸”。今年以來,自治區紀委提級審理黨員幹部違反政治紀律案件17件、派駐紀檢機構承辦的案件5件。“重大案件、疑難案件由上級紀委直接查辦和審理,既有效防範了可能出現的干擾,又對基層違紀違法人員形成了強大的震懾。”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區紀委書記王擁軍説。

  實行重要案件提級辦理制度以來,西藏自治區鹽業總公司原總經理程潤社貪污挪用、私分國有資産案,南木林縣達那鄉原黨委副書記、鄉長邊巴次仁私設“小金庫”等大案要案都順利告破,提級辦理取得了明顯效果。據統計,今年1至6月,西藏自治區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229件,同比增長197.40%;結案210件,同比增長200%;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06人,同比增長243.82%。(記者 趙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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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李學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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