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西藏自治區成立50週年。這50年,是西藏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50年。50年的實踐經驗告訴我們,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一項制度,具有強大的生命力。今天的西藏,政治進步,經濟發展,文化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人民幸福安康,其經濟社會發展的輝煌成就有目共睹,一個傳統與現代交相輝映的新西藏正呈現在世人面前。
今年6月25日,西藏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通嘎介紹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實踐。經過多年探索,西藏逐步發展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西藏特點的農牧區基層民主制度。過去幾十年的時間裏,西藏走完了人類社會通常需要幾百年甚至上千年才能走完的歷程,西藏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可謂譜寫了人類歷史上波瀾壯闊的新篇章。
西藏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成功實踐,不僅在於其本身制度的優越性,更在於西藏因地制宜,結合自身特點,走出了既具有中國特色,又具有西藏發展特點的路子。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使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權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如何用好此制度,西藏用幾十年的時間為其他少數民族省市樹立了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