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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波:在依法治國的旗幟下依法治網

2014年10月30日 20:20:00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國家網信辦副主任 彭波

  國家網信辦副主任 彭波

  台灣網10月30日北京消息 學習、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是全國網信戰線的重要工作和首要任務。要把依法治國深刻體現在我們的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全力推進網路空間法治化,把全會精神落實到依法治網上面去。

  一、依法治網在依法治國中佔有特殊地位

  我認為,依法治網在依法治國中佔有特殊地位,依法治網不僅是依法治國最基礎的工作,也是依法治國最強大的動能,而且還是相對薄弱的環節,任務艱十分巨。

  (一)依法治網是依法治國最大的短板。

  與很多領域相比,網際網路上的依法執政、依法治理相對最落後。網際網路是資訊社會的標誌性産品,網際網路的到來標誌人類社會進入資訊社會。而我國仍然是正在實現工業化的國家,突然天上“掉下”網際網路。網際網路對於中國來講是一個早産兒。中國還沒有發展到“資訊社會”這個階段,尚不具備網際網路生存和發展必備的土壤。

  這裡有一個“不適應”的問題,不是網際網路不適應中國,而是中國不適應網際網路。在諸多不完備的條件中,法治落後是一個突出的因素。這也使我們面對網際網路時,存在許多法律健全國家不會遇到的問題和麻煩。我們在依法治網上要補的課比依法治國多得多,依法治網是依法治國最大的短板。

  (二)依法治網是依法治國最基礎的工程。

  現在,網路空間與現實空間,網路社會與現實社會已經融為一體,但是又有區別。二者有很多共性也有不同個性,卻又相互影響、形成共振。現實空間法治化不夠嚴重阻礙了網路空間法治化,同時,網路空間法治化不夠也嚴重阻礙了現實空間法治化。

  現在是兩張皮,一些人在現實社會中相對守法,而在網路空間就會把自我約束調低一檔。我們現在有的人有雙重人格,現實社會中是謙謙君子,而在網上就成了流氓小子,這是不正常的。這樣的人如果多了,就不僅是個體的人格分裂,也是社會的分裂和隱患。我們不能形成這樣的局面,一個守法的現實社會和一個不守法的網路空間。我們更不能把守法和不守法當作現實空間和網路空間的分界。

  依法治網是依法治國最基礎的工程,這個工程不解決,現實空間的法治化問題就不可能徹底解決。

  (三)依法治網是依法治國中艱巨的任務。

  這裡面有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認識的誤區。美國人發明瞭網際網路也制訂了網際網路的規則,網際網路是“法外之地”、“虛擬世界”的理念隨著網際網路的輸出而影響全球。美國一些人鼓吹“網際網路是自由的、民主的,是不需要管理的”。這個理念大行其道很多年,在我境內一度影響頗大。

  二是技術的發展。技術的進步驅動網際網路高速發展,顛覆性創新不斷涌現,從門戶、論壇、搜索到部落格、微博、微信、電子商務再到大數據、雲計算等等,我們的立法很難跟上,滯後性非常明顯。而且僅針對某一項技術,某一項應用的立法是不明智的,往往技術已經更新了,應用已經過時了,相關立法還沒有完成,常常十分被動。立法要有前瞻性,要有普適性,不能針對具體技術和應用立法。

  三是對象的複雜。網路治理涉及到基礎電信運營商、接入服務商、網站、平臺、自媒體、網民和管理者等,一部網際網路法律要覆蓋這麼多對象,很難。

  四是能力的局限。對於網際網路,人們的未知遠大於已知,這對管理者、立法部門的認知能力和預判能力是很大考驗。相比其他領域,我國網路執法的發現、取證、處置等能力相比依法治網的要求還有很大距離。

  因此,網路空間法治化相對於現實社會的法治化,任務極其艱巨。

  (四)依法治網是依法治國最強大的動能。網路空間的法治化對依法治國是全面的推動,網際網路可以實現宣傳法治、曝光違法、輿論監督,可以匯集民智、反映民意,直接推動現實社會的法治化進程,搞得好是事半功倍。

  依法治網在依法治國中不僅居於特殊的地位,也承擔特殊的歷史使命。我們肩上擔子沉重,責任重大。關於網路空間法治化,魯煒同志有段非常精彩的論述:“網路空間法治化,要義是發揮法治對引領和規範網路行為的主導性作用;重點是按照科學立法的要求加強網際網路領域的立法;關鍵是嚴格執法;基礎是按照全民守法的要求引導網民尊法守法,做中國好網民。”

  二、依法治網,全面推進網路空間法治化的任務。

  如何依法治網?我們可以從兩個維度來討論,一個是從網的角度,就是依法辦網,依法上網,依法管網;另一個就是從法的角度,就是立法、執法、守法。

  (一)依法治網是治理的“治”,不是管制的“制”。

  我們著力維護産業發展,堅決保護和支援依法辦網的企業。我們著力保護網民合法權益,堅決打擊侵害網民資訊安全、侵犯智慧財産權等違法行為。我們著力依法行政,做到規範管理、陽光執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依法治網要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人人有責的共識。每一個個體,每一個企業,每一個管理部門都讓“依法”二字深入骨髓和血液,“治網”才能真正實現。我們要下最大決心,啃最硬的骨頭,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有突破性的進展和收穫。

  (二)總的方針是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必須堅持立法先行。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公平、公正、公開是立法原則。具體來講,我們已經制訂了“網際網路立法規劃”,將加快推進網路立法,近期會修訂出臺《網際網路新聞資訊管理規定》。

  此外,我們堅持現有非網際網路專門立法全面適用於網際網路的原則,不會拋開現有的法律法規來制訂一套專門的網際網路法律法規,切實將網際網路專門立法和傳統立法相結合,我們會著力推動現有法律法規向網路空間延伸。

  必須堅持上網有信。信是信用的信,要建立網民信用評價體系,和與之相配套的網路身份管理。我們將適時推行全網網路身份管理。

  必須堅持執法有據。按國家統一安排,我們將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正在著手建立一個法律顧問團隊。我們賦有監督管理執法的職能,要嚴格依法、公開執法、公開行政。要按照四中全會的要求,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式、責任法定化。

  三、網信戰線當前的工作。

  網信戰線當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學好、用好、宣傳好四中全會精神。

  一是學好。原原本本的學,反覆的學,要深入理解和掌握其精髓。二是用好。各地要對依法治網的工作安排進行重新研究重新部署,特別是依法執法、依法行政問題,包括立法,要做專門研究。三是宣傳好。要宣傳好、解讀好,要把四中全會的精神通過網路傳達到全社會。

  (本文作者為國家網信辦副主任 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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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高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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