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舌”
近期,我公安部組織開展集中打擊網路有組織製造謠言專項行動,全國各地公安機關查處了一批網路造謠典型案件,一批在網上惡意造謠的人受到了法律制裁。
世界各國一直非常重視打擊本國網路謠言行為,通過立法、實名制、法院判例等多種手段,嚴厲打擊網路造謠和違法活動,倡導積極健康的網路行為。
打擊網路謠言有法可依
美國是網際網路的發源地,美國網民在最早接觸網路資訊的同時,也最先受到網路謠言之害。1991年,美國某家網路服務機構在網上散佈影響他人聲譽的不實之詞,法院判決原告勝訴。時隔4年,另一家網路服務商由於類似原因被告上法庭,同樣輸掉官司。這兩起案件在美國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有助於人們明白網路言論也須遵守現實法律。
對於打擊網路謠言,印度政府通過立法形式,使得打擊網路謠言有法可依。根據印度《資訊技術法》規定,任何人在明知資訊失真的情況下,以製造仇恨、破壞、侮辱等為目的,通過網路或其他通信手段予以散佈,最高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任何人通過網路或其他通信手段發佈攻擊性資訊或威脅性資訊,最高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德國的網際網路同樣受法律約束。按照德國司法規定,所有現實社會通行的司法規定也適用於網際網路。此外,德國的許多法律中也包含網際網路行為和言論的專門條款和內容。德國是全球第一個發佈網路成文法的國家。1997年,德國出臺了《資訊與通信服務法》。進入21世紀,德國逐步完善了涵蓋10余類法律內容的網際網路管理體系,這些法律明確規定,網際網路言論可以成為犯罪事實。
懲處網路謠言執法必嚴
2006年,一名美國女性網民不斷用“騙子”等詞彙在網上辱罵另一名婦女,時間長達10個月,後來對方以誹謗罪提起訴訟。根據法院判決,被告賠償1130萬美元,創下網路造謠案賠付額最高紀錄,給人們留下深刻印象。
去年7月,印度東北部地區發生種族衝突,同時在社交網路上出現了印度東北部人群即將遭受種族攻擊的謠言,印度政府臨時關閉涉嫌傳播謠言的200多個網站。印度政府表示,將確定通過網路和手機資訊散佈謠言的人,並進行嚴懲。
對於網路造謠、傳謠,不管是公司還是個人,德國司法部門都會進行嚴肅追究。今年5月,德國聯邦法院公佈一項裁決,認定谷歌搜索的自動填充功能違法,責令谷歌刪除對受害人不良言論的自動填充詞條。
個人在網路上散佈謠言,同樣會面臨法律制裁。2012年3月,德國西北部城市埃姆登發生一起12歲少女被殺案。警方隨後帶走了一名17歲的嫌疑人進行調查。此後社交網路有傳這名嫌疑人就是兇手,很多人在網上跟帖謾罵這名嫌疑人。最後警方調查表明,那位17歲的嫌疑人並不是兇手。傳播謠言的年輕人受到起訴,並在2012年6月被判兩周監禁。
今年8月,韓國京畿道一地方警察局決定立案調查兩名在網路傳播戰爭謠言的男子。這兩人涉嫌在今年4月造謠稱,水原市某女大學生在漣川發現了朝鮮發射來的導彈。由於當時韓朝關係緊張,這一謠言引起了極大的恐慌,成為當天韓國門戶網站的搜索關鍵詞。警方相關人士表示,即使沒有故意犯罪,無端造謠傷人的網民也會受到刑事處罰。
倡導積極健康網路行為
據美國媒體報道,為了實現對不良資訊的自動掃描,美國執法部門不惜投入鉅資研發或購買過濾軟體。比如,美國開發的“謠言機器人”等軟體,便可以實時識別、監控網路謠言的源頭和流向。
除了動用法律利劍,美國還鼓勵非政府組織和社會知名人士倡導積極健康的網路行為。美國的“電腦倫理協會”發佈了著名的“電腦倫理十誡”,呼籲人們在網上“不要干擾別人”、“不要傷害別人”、“不要窺視別人的電腦文件”,以及“在沒有得到准許的情況下,不要使用別人的電腦資源”。
韓國慶熙大學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池英對本報記者表示,社交網路的核心是人與人之間的互動,資訊在社交網路這個共同體裏産生並得到分享。然而資訊的多樣性也導致了各種聳人聽聞的謠言,本來只是朋友之間的故事,如果和網路相結合就成了恐怖謠言。不應該利用網路對特定對象進行攻擊,這已經成為韓國網路的共識,但是造謠者卻利用法律漏洞大肆傳播謠言,所以首先應該修改相關法律來懲治這些造謠者,同時也應加強對網民的教育,廣泛宣傳社交網路的道德規範。
(本報洛杉磯、新德里、柏林、首爾8月27日電 記者陳一鳴、呂鵬飛、黃髮紅、萬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