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國家檔案局網站公佈《偉大勝利 中國受降檔案》第十一集:解放區抗日軍隊的自主受降(下)。
1945年8月10日24時,在得知日本政府發出乞降照會後,中國解放區抗日軍總司令朱德向各解放區武裝部隊發出延安總部第一號命令,要求各解放區抗日部隊向附近敵偽送出通牒,限其于一定時間內繳出全部武裝,在繳械後,我軍當保護其生命安全。8月1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日本投降後我黨任務的決定》,指出“目前階段,應集中主要力量迫使敵偽向我投降,不投降者,按具體情況發動進攻,逐一消滅之”。據此,各解放區抗日部隊立即向附近日、偽軍發出通牒,限令其投降。8月15日下午3時,中國解放區抗日軍總司令朱德電令南京日軍最高指揮官岡村寧次:“你應下令你所指揮下的一切部隊,停止一切軍事行動,聽候中國解放區八路軍、新四軍及華南抗日縱隊的命令,向我方投降,除被國民黨政府的軍隊所包圍的部分外。”“在華北的日軍,應由你命令下村定將軍派出代表至八路軍阜平地區,接受聶榮臻將軍的命令;在華東的日軍,應由你直接派出代表至新四軍軍部所在地天長地區,接受陳毅將軍的命令;鄂豫兩省的日軍,應由你命令在武漢的代表至新四軍第5師大悟山地區,接受李先念將軍的命令;在廣東的日軍,應由你指定在廣州的代表至華南抗日縱隊東莞地區,接受曾生將軍的命令”。敵後各抗日部隊在各地發起進攻,迫使日偽軍放下武器繳械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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