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夜新聞》報道,下級造假應付上級檢查,看似天衣無縫的手段真的毫無破綻嗎?被欺瞞的“上級”真的一無所知嗎?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原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曾經在被問及領導走訪基層視察、調研的真實性時坦言:“問題是存在的,譬如有領導下去視察,當地都預先進行了週密部署,安排非常具體,領導人成為了一個機器,這是很可悲的。還有的領導去視察,周圍幾十個人前呼後擁,大部分都是民警和幹部化裝的,全是假的。”
是什麼讓基層公務人員假扮百姓迎接領導?是什麼讓一棵樹不能真正紮根大地?是什麼讓地方官員一定要用反常識的態度營造一個個看似光鮮亮麗的外表?“面子工程”與“領導視察”為什麼成了焦不離孟的親兄弟?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楊偉東對此進行分析:
視察分類:存在方法問題的視察和完全沒有必要的視察
視察有很多方面的原因,從整體來説是上級對下級的監督監管,這是法定的要求,也是應盡的義務。但是在實際的檢查當中,會出現五花八門的情景,大體上有兩種類別:一是確實是上級視察,但是方法可能有問題。比如沒有按照正常的方法檢查,就是走過程。二是完全沒有必要的檢查、視察,就是添麻煩、講排場,甚至耍歪風的成分都存在。
視察亂像是形式主義、浮躁主義
這些現象存在,跟眼下監管和監督的形式主義、浮躁主義有很大關聯,特別是在一些評價的安排中,本身可能就是不科學的。有一些根本不需要去視察的,在設置方面可能根本達不到,只能用造假的方式來滿足要求。當然有些方面確實需要視察,像教育評估,但是現在太強調單一的方法,應當改變一些形式方法,能不能有更長期的綜合性評估、分析性檢查、沒有可能預留時間的檢查,是不是能夠採取自下而上的評估方法,各種方法綜合運營。
領導私訪是一種很好的方法。現在檢查、視察往往是上級先通知下一級檢查的項目、時間,給了被檢查對象充裕的空間造假。而下級又往往對上級精心的準備出現錯誤的判斷,所以上下級都應該有反思的地方。
被檢查方有一些是迫不得已的,因為領導定了指標就要完成,達不成可能會帶來一定後果。當然下級當中也存在這個現象,明明達不到要求,但是卻一定要滿足。
現實當中有很多這樣的現象,但不管怎麼樣都是發生在官場當中的造假,這種造假的危害性遠遠低於民間的包括企業的産品,行業的標準。而官場中的造假會帶來整個社會風氣的破壞,讓很多公眾甚至百姓認為官場都在造假,民間造假又為何不可呢?所以,視察只是其中的一個表現,反應了政府的監管、監督,特別是對下一級的活動進行檢查時,應當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按照自己的職責真正做到真實、可靠,不允許出現造假的情形。只有這樣,才能夠樹立良好的社會風氣,才能夠營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改變視察亂象的三點建議
第一,應當擺脫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作派作風。官員應當立足為老百姓服務、為社會服務,這跟目前正在進行的群眾路線的活動是密切相關的。
第二,評價的方式應當改變,不必要的評價應當完全去除掉。除了上級對下級的檢查之外,也要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因為群眾在第一線,發揮群眾的作用能夠讓自上而下的監督、視察和自下而上的群眾的監督結合在一起。
第三,對造假現象進行明令禁止、嚴格打擊;對被監督對象啟動嚴厲的問責制,給予嚴厲的追究;而對上級完全不必要的監督檢查給下級帶來的麻煩,也一定要加大追究力度,我們更應該反思上級在視察當中存在的問題。如果能夠從上級改變評估方法、監督機制,能夠避免本身帶來造假的因素和環境,下級肯定會失去造假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