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高檢工作報告“四大亮點”看新時代檢察工作如何發力
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 題:從最高檢工作報告“四大亮點”看新時代檢察工作如何發力
新華社記者
2018年,是檢察機關職能調整、機構改革的關鍵一年——
配合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積極適應反貪轉隸,推進“四大檢察”法律監督總體佈局……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12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透過工作報告呈現的“四大亮點”,新時代檢察工作全面發力的路徑清晰可見。
亮點一:推進“四大檢察”法律監督總體佈局
內設機構改革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十個檢察廳進入公眾視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並行的法律監督總體佈局形成。
“這是一場‘動筋骨觸靈魂’的系統性、重構性改革,‘四大檢察’為做好新時代檢察工作描繪了基本輪廓,為檢察機關聚焦法律監督主業提供了組織保障。”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田雲鵬代表説。
轉隸成為轉機,內設機構改革則是破題之舉。
“捕訴一體”解決批捕、起訴職能分別行使影響辦案質效問題;分設民事、行政檢察機構,著力解決“重刑輕民”問題;專設公益訴訟檢察機構,忠實于公共利益代表的囑託和法律賦權……
“四大檢察”佈局,讓法律監督不斷做實做強做優,更加全面協調充分。
一年來,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有序推進。
報告顯示,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檢察官辦案責任制不斷完善;跨行政區劃檢察改革不斷深化;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涉及的46項改革舉措備受關注。
一年來,監檢銜接配合順暢,互相制約原則有效落實。
檢察機關受理各級監委移送職務犯罪16092人,已起訴9802人,不起訴250人。
“反貪反瀆職能轉隸後,檢察機關仍然是反腐敗鬥爭中的一支重要力量。”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賀恒揚代表説,檢察機關明確專門內設機構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制定辦理監察機關移送案件辦法,促進了監察程式與刑事訴訟程式的有效銜接。
亮點二:勇闖中國特色公益訴訟檢察之路
檢察官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公益訴訟制度瞄準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重點領域問題,成為檢察機關推進司法為民、社會治理的創新舉措。
報告指出,檢察機關全年共立案辦理民事公益訴訟4393件、行政公益訴訟108767件。其中,涉及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59312件、食品藥品安全41118件、英烈權益保護57件……
公益訴訟,讓違法者必須為恢復受損公益“買單”。
報告顯示,一年來,檢察機關督促治理被污染損毀的耕地、濕地、林地、草原211萬畝;督促清理固體廢物、生活垃圾2000萬噸;追償修復生態、治理環境費用30億元……
“去年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辦理了一批侵佔破壞海域海岸線案件、非法排放污水廢水和非法處置實驗動物屍體案件。”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廳長鄧小剛代表説,檢察機關與環保部門形成合力,從源頭上推動解決了一大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老大難”問題,實現雙贏多贏共贏。
從用法治力量讓“天更藍水更清空氣更清新”,到用法律手段捍衛英烈尊嚴;從把訴前實現維護公益目的作為最佳狀態,到將提起訴訟做成生動法治課……中國特色公益訴訟檢察之路越走越寬闊。
亮點三:秉持為民司法傳遞檢察溫情
“讓群眾點外賣更放心”“1796位檢察長兼任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將心比心對待群眾信訪”……
報告中一個個關懷民生的工作舉措,不斷落細、落小、落實,成為法治溫度的生動注腳。
這是實實在在的責任擔當——
回應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待,提前介入“昆山反殺案”,支援公安機關撤案;認定福州趙宇見義勇為致不法侵害人重傷依法不負刑事責任,讓正當防衛“挺直腰桿”,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這是踏踏實實的獲得感——
報告顯示,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檢察機關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11183人,已起訴10361人,批捕涉惡犯罪嫌疑人62202人,已起訴50827人,起訴黑惡勢力犯罪“保護傘”350人。
這是真真切切的法治關懷——
針對近年來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多發態勢,檢察機關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在最高檢和各省級檢察院專設未成年人檢察機構;明確8類陷入困境未成年人可獲國家司法救助;向教育部發出最高檢第一號檢察建議……
針對非法疫苗、外賣衛生、病死豬肉等民生關切的食藥安全問題,報告顯示,檢察機關部署專項監督,5萬餘家不合格網路餐飲店舖得到整改。2018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藥劣藥等犯罪12360人。
亮點四: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
“檢察監督不是零和博弈,監督與被監督目標一致,都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報告説。
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忠誠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依法監督、規範監督,努力守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防線。
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一年來,檢察機關對涉嫌犯罪但無需逮捕的決定不批捕116452人,對犯罪情節輕微、依法可不判處刑罰的決定不起訴102572人,同步分別上升4.5%和25.5%。
堅持不懈糾防冤錯案件——
一年來,檢察機關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決定不批捕168458人、不起訴34398人,同比分別上升15.9%和14.1%。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的“李錦蓮故意殺人案”“鄒俊敏販賣毒品案”均得到改判。
嚴把刑事案件“入口關”——
檢察機關加強對刑事立案、偵查、審判、執行的監督,緊盯有案不立、有罪未究和不當立案、越權管轄等問題,督促偵查機關立案22215件、撤案18385件,同比分別上升19.5%和32%。
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假立功”“提錢出獄”等行為,檢察機關充分發揮監督職能,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報告顯示,2018年,檢察機關監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39287人次,同比上升38.9%。(記者熊豐、吳鍾昊、劉鄧、周聞韜、周穎、孫亮全、丁怡全、梁建強)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