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崎茂作
央廣網北京8月12日消息(記者滿朝旭)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從7月3日開始,中央檔案館以“一天上網一個”的形式公佈被判刑的45名日本戰犯筆供。今天(12日),國家檔案局網站公佈第41名日本戰犯野崎茂作的筆供。
據野崎茂作1954年8月筆供,他1898年9月出生,日本靜岡縣人。1931年起到中國東北參加侵華戰爭,曾任奉天日本憲兵隊兵工廠分隊曹長,懷德縣警務科科長等職。1946年1月15日被逮捕。
1931年10月—12月,他帶領部下先後3次逮捕“15名張學良軍士兵,命部下井上軍曹拷問,後來在12月25日用手槍槍斃。
1932年8月,率部下在奉天將張海鵬部下軍士5名在拷問後用手槍槍斃。
1932年12月,率憲兵在莊河縣逮捕並拷問鄧鐵梅抗日武裝士兵18名,“在莊河縣城北500米的沙灘上,指揮憲兵15名,把該18名排成一列橫隊,用馬槍槍斃”。
1932年12月,率憲兵在大孤山西方的村落裏逮捕抗日人員、共産黨員5人,拷問後槍殺。
1933年2月,任新京憲兵隊吉林憲兵分隊班長、憲兵曹長時,率部下將劉東波部下5名帶到吉林市外西南方2公里處槍殺。
1935年6月,在奉天日本憲兵隊附屬地分隊時,在密山縣報告抓到李杜部抗日戰士12人,接上司命令後全部槍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