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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秦火火”認罪,不只是自我救贖

2014年04月21日 14:09:00 來源:人民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網路推手“秦火火”(本名秦志暉)涉嫌誹謗、尋釁滋事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認為,秦志暉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路上散佈,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編造虛假資訊在網路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應當以誹謗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時隔數月,“秦火火”再度浮出水面,是走上審判臺之時。稍微關注微博的人大概對“秦火火”都不會陌生,此人曾在網上興風作浪,據其承認,製造並傳播的謠言多達3000余條,比如鐵道部向在“7?23”動車事故中義大利遇難者協議賠償3000萬歐元(折合人民幣接近兩億)、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李雙江之子並非其親生、楊瀾從股市騙了幾十億元……每一條謠言都被廣泛傳播,既給謠言涉及者造成了極大困擾,也使網路空間謠言充斥,真假莫辨,影響不可謂不惡劣。

  “謠言並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個謠言”,這是“秦火火”的一貫邏輯。從中可知,他不僅要故意造謠,還將造謠當成他的工作;他不是不知謠言的危害,而是利用謠言的危害達到自己的目的。如其所願,“秦火火”火了,但火是火了他自己,損了他人,搞亂了網路,危害了社會。

  據報道,“秦火火”已經當庭認罪,認可公訴人指控。認罪當然是改錯、自我救贖的開端,但罪已犯下,損失是無法彌補的。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如果一開始真能敬畏法律、敬畏秩序、敬畏他人的合法權益,自然就不敢亂來。“秦火火”認罪,對其他人也是一種教訓和警示。

  無利不起早,“秦火火”造謠是為了炒作,炒作是為了牟利;而“秦火火”並非一個人戰鬥,他背後有一些大V以及汲汲于牟利的公司。“秦火火”本來名不見經傳,所炮製的謠言只在小圈子內傳播。沒有一些網路大V的轉發,謠言不會迅速流傳,不會成為網路熱點話題;沒有網路大V的推波助瀾,謠言也不會造成那麼大的危害。“秦火火”曾交代,他和某些網路大V達成了協議,互相幫轉微博,還有人提示他近期要關注什麼。由此觀之,要打擊的不僅是“秦火火”,而是網路的造謠行為。

  “掃帚不到,灰塵不掉”,對炮製謠言的小V大V就應該依法打擊,對烏煙瘴氣的亂象就應該及時清理,對低俗、色情、粗野、暴力內容就應該“人人喊打”,否則,任其下去,不僅無法建立網路文明,更可能傷及社會健康運作。網路空間雖虛擬,責任不虛,底線不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每個上網者都須堅守相關底線。哪些底線?根據“網路名人社會責任論壇”所形成的“七條底線”:一是法律法規底線;二是社會主義制度底線;三是國家利益底線;四是公民合法權益底線;五是社會公共秩序底線;六是道德風尚底線;七是資訊真實性底線。堅守這七條底線,才能成為合格網民。

  “秦火火”受審,是去年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打擊網路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以來,第一起依法公開審理的典型案件。很顯然,其標本意義不難理解。依法處理造謠者,這是司法機關的堅決立場;維護良好的網路空間,這是公民的責任。以“秦火火”為鑒,絕不造謠,亦不傳謠,網際網路空氣乾淨了,每個人都是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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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范斯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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