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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開展打擊網際網路傳播淫穢色情及低俗資訊專項行動的當下,一些頗有影響的商業網站不動聲色地大搞“色情行銷”,這不能不説是馬年一件令人驚詫的事情。
在人流滾滾的主幹道、城市中心、車船碼頭,不能許可公然展示具有明顯色情意味的圖片和影像、文字,因為受害的不僅僅是身心發育未成熟的青少年。這是社會公序良俗的一部分,是社會底線的一部分。
在網際網路快速發展的今天,用戶超過數億人的一些重要網際網路站已經同樣具有公共設施的屬性,不管這些網站是政府舉辦的官方網站,還是公司甚至個人出資的商業網站。然而,現在就是有些公眾經常登入的大型商業網站,展示一些具有明顯性誘惑特徵的圖片、音像,不僅僅為了增加點擊率,而是直接為了推廣商業廣告,是典型的“色情行銷”。這種“色情行銷”行為的發生,正處在國家有關部門對網上傳播淫穢色情及低俗資訊進行專項治理活動的時段內。這不能不讓人站出來説:不!
透過新華社今天所播發的《一些大型商業網站“色情行銷”春節後快速反彈》可以看出,有些商業網站所進行的色情行銷,從動機上可以説是處心積慮,從版面設計上相當“工巧”,從商業鏈條上絲絲入扣,商業網站因此獲利多少不得而知,不擇手段卻一目了然。令人深思的是,這些商業網站僅在1月28日有關部門推出專項治理活動後幾日有所收斂,然後春節期間就按捺不住重拾舊技,這是商業廣告合同的壓力所致?還是網站商業模式對於“色情行銷”已經嚴重依賴?是覺得有關部門不過是雷聲大雨點稀?還是覺得法不治眾?是以為自己實力雄厚刀槍不入?是覺得公眾的監督零散而無力?
讓這些“色情行銷”從公眾視野中消失,時不我待。因為它生長于重要商業網站,依傍重要時政新聞。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寒假未完,每時每刻都可能有未成年人中了“色情行銷”的招數。
此次專項行動將持續一段時間,能否有效狙擊“色情行銷”現在看還是個未知數。從長遠來看,應當制定更細的法律規定,並規定詳細明確、威力足夠的處罰條款,方為長治久安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