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5日,外交部發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記者會。
洪磊首先發佈消息:
應外交部長楊潔篪邀請,丹麥外交大臣維利 瑟芬達爾將於12月11日至13日對中國進行正式訪問。
問:據報道,4日,北約秘書長拉斯穆森稱,北約已決定在土耳其與敘利亞邊境部署“愛國者”導彈,以增強土防空能力。部署導彈將只用於防禦,不會用於支援建立禁飛區或任何進攻性行動。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中方注意到有關事態。我們一向主張應通過對話、協商的方式政治解決敘利亞問題。突出軍事因素、強化軍事存在不利於化解有關矛盾和分歧,也不利於整個地區的和平、安全與穩定。
問:印度國家安全顧問梅農近日訪問了中國,中方如何評價當前的中印關係?
答:印度國家安全顧問梅農近日訪問了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會見了梅農,國務委員戴秉國與梅農舉行會談,楊潔篪外長也會見了梅農。
中印雙方高度評價中印兩國關係取得的重要進展。雙方認為,作為世界上最大的兩個發展中國家,兩國面臨重要的機遇,也面臨共同的挑戰,擁有廣闊的合作空間。兩國應進一步加強政治互信,深化經貿合作,推進人文交流,為促進兩國共同發展、增進兩國人民友誼、維護地區和世界和平不斷作出努力。
會後,有記者問及:有媒體評稱,中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日益上升,全球減排協議要求發達國家更多承擔減排義務而對中國要求很少,這在政治上和技術上都不可行,各方應合理共擔減排義務。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洪磊表示,國際社會應科學、合理地看待氣候變化問題並採取應對措施。既要看現在的排放,也要看歷史排放;既要看排放總量,更要看每人平均排放。
氣候變化主要是由發達國家從工業革命以來大量的無節制排放所造成的,而今天主要發達國家的每人平均排放仍遠遠高於世界每人平均水準。這就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達成伊始就確立了發達國家率先量化減排基本法律制度的原因。這一基本制度到今天仍應繼續堅持。
為應對氣候變化,廣大發展中國家也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中方已採取一系列強有力的政策措施,並將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列入“十二五”規劃約束性指標,成效顯著,舉世矚目。今後,中方願按照公約基本原則和制度,繼續與各方一道努力,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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