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試點允許臺灣業者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
中新社福州2月27日電 (記者 閆旭)福建省27日宣佈試點允許臺灣業者在閩投資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福建省廣播電視局副局長張明生受訪時表示,通過實施這項政策,支援更多優秀臺灣業者來閩發展,共創兩岸視聽繁榮;促進兩岸文化交流持續走深走實,利用視聽載體講好兩岸同胞的精彩故事。
據福建省臺辦副主任陳志勇當天在新聞發佈會介紹,在福建省廣播電視局行政服務中心將開設受理專窗,直接受理符合條件的臺企申請。申請材料由原有的7類縮減至申請表、從業人員個人材料2類,審批時限由原有的15個工作日縮減至10個工作日。
當前,兩岸視聽文化交流日益密切,視聽産業融合發展的需求日益增加。張明生表示,大陸視聽行業發展態勢良好,能夠為臺灣業者來閩發展提供更好的機遇和平臺。
記者了解到,福建將鼓勵在閩設立的持證臺資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參與閩臺兩地聯合製作以兩岸共同的文藝資源為依託的電視綜藝節目、網路綜藝節目,並加大扶持力度。此外,針對臺灣業者相對較多的廈門,福建將積極協調佈局影視産業生態鏈,加大精品創作、拍攝服務、宣傳發行等全産業鏈條的扶持力度,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兩岸在視聽作品創作方面各有優勢,有互相學習、共同發展的美好願景。”張明生稱,立足這項政策,將進一步拓展深化,繼續採取更多措施,積極推動兩岸更多優秀視聽作品在更廣領域、更大範圍傳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