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爸媽和陸生再次呼籲:給我們一條回家和上學的路
“小明”的父母們呼籲臺灣當局讓孩子回家。 陳曉星攝
海外網臺北8月9日電繼6月、7月到臺灣疫情指揮中心、臺灣行政部門和蔡英文辦公室表達訴求後,8月7日,“小明”的爸爸媽媽們又來到臺監察部門要求臺灣當局落實《兒童權利公約》,讓滯留大陸6個多月的子女“小明”們早日回臺與家人團聚。
自今年1月25日起至今,臺灣當局不準在臺灣合法居留的大陸配偶子女入境臺灣。“臺灣滯陸孩童父母自救會”王娟萍説,我們一直溫和地表達訴求,一直對孩子回家有期待,想好好求他們讓和父母分離的孩子回來,能去的部門都去求了,有的媽媽都下跪了,求的結果是什麼?各部門互踢皮球,連不讓孩子入境的理由都説不出來。2月11日曾説“小明”可以入境,24小時之後又不準,我們想問:到底是誰不讓我們的孩子回來?各部門如此不遵守國際人權保障公約,不遵守《兒童權利公約》,“我們請求監察部門予以糾正。”
“小明”的媽媽們強忍眼淚講述“小明”的痛苦,有的孩子兩次到了機場又兩次返回,有的已經被大學錄取卻不能回臺,有的眼見同學升學而自己失學了一個學期。
林先生是為了新婚的大陸妻子請假來參加陳情活動。他説,我26歲,所有的新娘都可以申請來臺灣探親,我的妻子因為在大陸不準來,如果我去看她,不僅要請假,來回隔離費用和機票要花10萬元(新台幣)。夫妻團聚是最基本的人權吧?請給我們團聚的權利。
“小明”的爸爸王先生帶著自製的表格到現場,上面清楚標示,外籍婚姻的子女、配偶都可入境,外籍人士除觀光外都能申請入臺,只有大陸配偶2歲以上的“小明”被禁至今,也只有大陸配偶不能申請探親。
同天,包括大陸和香港學生在內的臺灣境外學生到臺教育部門抗議臺灣仍禁止大陸學生入境。(記者陳曉星、孫立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