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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罵ECFA,如今卻要ECFA延續,民進黨能給個解釋嗎?

2020-03-27 11:21:00
來源:海峽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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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晚上,民進黨當局陸委會表示,希望ECFA“持續落實”。事實上,去年以來陸委會已有類似表態。

  10年前,ECFA簽署的時候,民進黨曾竭力反對,斥之為“糖衣毒藥”。繼而又在臺灣“立法院”暴力杯葛ECFA後續服貿協議審議,並於2014年策動所謂“太陽花學運”,致使兩岸服貿協議流産。

  但民進黨執政後,又表示會對ECFA“概括承受”,如今又多次表示希望ECFA繼續。

  這就讓人們很好奇了,民進黨當局對ECFA,究竟是要還是不要?民進黨當局能給個解釋嗎?

  還有,據民進黨當局經濟部門的評估,即使ECFA終止,對臺灣地區外貿的影響低於5%。

  既然影響如此微不足道,民進黨當局為何又多次表示希望ECFA繼續?能給個解釋嗎?

  而據臺媒報道,ECFA的簽署給臺灣整體經濟帶來的影響是這樣的:使臺灣GDP增加約1.65%-1.72%,即新台幣約2265億元-2361億元;創造就業崗位約25.7萬個-26.3萬個,約佔2.5%-2.6%。

  是臺灣媒體在説謊呢?還是民進黨當局在説謊?

  而據大陸方面的統計數據,ECFA執行近十年來,以早期收穫為例,截止2019年6月底,在貨物貿易領域,大陸對臺累計減免關稅約375.3億元人民幣,遠超大陸對臺出口享受的減免關稅。

  在服務貿易領域,臺灣共有56家金融企業和1158家非金融企業利用早期收穫優惠政策在大陸提供服務,41部臺灣電影被核準引進大陸。

  所以,ECFA對臺灣好不好,不僅臺灣工商業者和廣大農漁民心裏清楚,民進黨當局心裏也明白。不然,民進黨當局何必希望ECFA繼續?民進黨當局口頭上貶低ECFA,心底裏卻想要,真正是“口嫌體正直”!

  ECFA是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英文簡稱,于2010年6月29日簽署,是2008年馬英九當選臺灣地區領導人後、兩岸關係在“九二共識”基礎上和平發展的成果。

  今年6月ECFA即將屆滿十年,客觀來講,ECFA確實面臨能否存續的問題。這是由ECFA的本質和特殊背景所決定的。

  從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定來看,ECFA是個“有時限”的過渡性協議。

  根據WTO規定,ECFA是兩個經濟體之間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初步框架安排,現行的早收清單屬於過渡性安排,其合理有效期不應超過十年,屆時如無合理理由要求延長則應該終止。

  ECFA實施與延續不能與WTO現行規則相抵觸,必須做出有效處理,而這要看兩岸當事方是否具有政治意願和共識來主動向WTO作出相關説明。

  從兩岸關係的角度來説,ECFA是兩岸基於 “九二共識”這一政治基礎達成的協議。而如果沒有“九二共識”這個基礎,甚至民進黨當局把從兩岸經貿交流中得到的好處拿來作為與大陸對抗的本錢,這就完全與簽訂ECFA的初衷背道而馳,當然是大陸社會上下所不能容忍的。

  況且,ECFA早收清單屆滿十年後,是延續還是繼續向前一步簽訂貨貿、服貿協議,都需要兩岸協商,而民進黨當局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又如何協商?

  關於ECFA能否存續的問題,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曾表示:“ECFA得來不易,相信兩岸同胞都不希望看到這一重要成果得而復失。”這已經展現了大陸方面為臺胞福祉著想的善意。

  但如今的問題是,民進黨當局想要ECFA,卻不認“九二共識”,還向大陸潑臟水,多次聲稱“不希望陸方因政治因素中止ECFA”,甚至説什麼ECFA到期是大陸的政治操作,是“單方面地破壞海峽兩岸和平穩定之現狀”。

  言下之意,如果ECFA終止,責任在大陸,是大陸方面政治因素所致。這豈是想要ECFA延續的態度?

  説到底,ECFA的存續,既取決於WTO的規則,也取決於兩岸的政治基礎。

  如果説有什麼政治因素導致ECFA得而復失,那就是因為民進黨當局不承認“九二共識”。這個鍋,民進黨當局甩不到大陸身上。(海聲)

[責任編輯:田雲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