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為“臺獨”企業後,這家臺企在大陸又遭遇敗訴
參考消息網12月20日報道 這幾天,臺灣麵包品牌85度C再次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與此前捲入“臺獨”事件不同,這一次,該品牌將上海老牌乳品企業光明告上法庭,因為光明在産品包裝盒印了“85℃”,85度C認為光明侵害其商標權。近日,該案二審宣判。
據臺灣ETtoday新聞雲網站12月19日報道,上海智慧財産權法院認定包裝盒的“85℃”是巴氏殺菌的技術參數,沒有侵害商標權,判決85度C敗訴。
是85度C還是85℃?
85度C由臺灣美食達人公司創立,于2003年進入大陸市場。
臺灣今日新聞網12月20日報道,美食達人公司帶著85度C進入大陸市場,先後取得4個“85℃”的註冊商標,其産品在大陸經過多年的推廣宣傳,在咖啡店和蛋糕店等品項,被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
而在2016年5月,美食達人公司發現,在由光明公司生産的優倍系列鮮牛奶産品外包裝上的顯著位置使用了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相似的85℃,於是美食達人公司控告光明牛奶侵害商標權,並索賠經濟損失500萬元人民幣及合理開支5.95萬元人民幣。
法院:光明使用“85℃”合理
對於指控,光明公司再次強調了使用“85℃”的原因。
據ETtoday新聞雲報道,針對85度C的指控,光明公司反駁“85℃”僅是優倍系列鮮牛奶在生産加工時,使用了“巴氏殺菌技術”,他們的工藝參數是85℃、15秒,因此在牛奶産品的包裝盒上標注85℃是一種善意、合理的描述性使用。
光明強調,85℃是溫度數值,描述的商品加工工藝特點,不是商標意義上的使用。
今日新聞網報道,二審法官認為,光明牛奶在包裝盒上的廣告標語中提到“就是要喝85℃殺菌的巴氏鮮奶”,可以認定僅是為了向民眾説明其採用的巴氏殺菌技術的特徵,屬於合理描述自己經營商品特點的範圍,並非對美食達人(85度C的創立公司)註冊商標的使用,而是對溫度表達方式的正當使用。
網友:“怎麼不告溫度計”
該案判決後,激起了網路討論。
有網友調侃:“嚇得我趕緊把水杯裏85℃的水倒掉了,免得被發現我也侵權了。”
也有網友認為,“買光明牛奶時根本不會想到85度C”、“光明牛奶已經有70年曆史了,是誰想沾誰的光?”
還有網友説,不就幸好美食達人申請的商標不是37℃,“否則量個體溫就侵權了”。
臺媒認為,大陸網友對85度C略帶情緒在情理之中。今年8月,臺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過境”洛杉磯期間曾造訪當地85度C咖啡門店,店員拿出吉祥物抱枕給蔡英文簽名,此舉惹惱大陸網民,指責85度C是“臺獨”企業,揚言抵制、拒買。當時,85度C的産品還曾被大陸各大外賣平臺下架。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