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出臺深化漢臺交流合作系統性文件
中新網武漢11月23日電 (張芹 潘力)今後,臺胞在武漢購房、繳交住房公積金、參加職工養老及醫療保險等有了制度保障,23日,武漢市臺辦、武漢市發改委印發《關於深化漢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下稱《辦法》),即日起實施。
《辦法》從深化漢臺經濟合作、支援臺資企業轉型升級、推進臺智臺青聚漢、密切漢臺文化合作、應享盡享同城待遇五個方面著手,為臺灣同胞在武漢投資、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同等待遇保障。
《辦法》鼓勵臺資企業參與武漢市“中國製造2025示範工程”建設並適用與大陸企業同等政策。全力保障臺資企業用地需求,將其用地納入綠色通道,市級審查時間控制在7個工作日內。
此外,《辦法》還鼓勵臺灣高層次人才來武漢註冊成立輕資産科技型、創新型企業,符合條件的享受“助保貸”“增信貸”等金融服務及其他支援政策。支援臺灣青年參與武漢市“百萬大學生留漢創業就業工程”,同等享受該市支援大學生留漢創業就業的相關政策。
在生活保障方面,符合國家和湖北省就業政策在武漢就業的臺灣同胞,可以參加職工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在武漢市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辦高校)、科研院所接受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的臺灣學生可以參加武漢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臺灣同胞在武漢居住期間可以個人身份辦理住房公積金。臺灣同胞繳交的住房公積金、社保個人賬戶儲存額,在其離開大陸時經個人申請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支取。在武漢漢工作、學習的臺灣同胞在武漢限購區域內可以購買一套商品房,在首付比例、按揭貸款、住房公積金使用等方面享受武漢居民同等待遇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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