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16日電(記者 張尼)當下的中國,流動人口規模已經超2.4億 ,每6個人中就有一個人在“流動”。這一龐大的人群在漂泊異鄉的同時,還面臨著異地就醫、子女異地就讀等多重問題。在即將過去的2016年裏,從國家到地方層面,針對這一群體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利民舉措,涉及生活方方面面。流動的你,今年收到這些紅包了嗎?
中新網記者 馬學玲 攝
居住證走進你我生活 民眾享受多重便利
今年,對於很多在外地定居生活的人來説,“居住證”一詞一定不再陌生。
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證暫行條例》實施,明確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目前,居住證制度在全國已逐漸推開 。今年10月1日起,北京開始正式實施居住證制度,此外,上海、深圳、杭州等地也已啟用居住證制度或實施新的居住證辦法。
這張小小的居住證究竟給民眾帶來了哪些便利?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同時可以享受包括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等在內6項基本公共服務,以及包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等在內的7項便利。
更重要的是,居住證制度實施也為各地的積分落戶“打了底”。依照規定,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落戶條件的,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常住戶口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入居住地。居住地人民政府應根據相應規定確定落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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