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閒餐旅集團薰衣草森林25個營業點分散在全臺9縣市與日本北海道 (攝影者 賴建宏)
縮短工時,一定導致企業競爭力降低?臺灣一家休閒餐旅集團經過6年實驗,證明答案是否定的!
2010年起,該集團修訂內部人事章程,除月休六日、依勞基法實施的特休假之外,正職員工皆可再享11天帶薪旅行假。6年後,又在今年初的尾牙上,宣佈帶薪旅行假增加至15天,贏來臺下員工一片尖叫和掌聲!
最令人驚嘆的是,這家公司員工放越多假,生意做得越大。6年來,集團年營收從4億元成長到6億元;原本5個品牌、14個據點,擴大為7個品牌、25個據點;員工總數從450人增加至530人(含兼職)。
該集團人才發展部解釋,15天旅行假,除其中2天是“品牌旅行”,須到集團散佈臺灣各地的據點參訪;另1~2天是請作家劉克襄等旅遊達人,進行各店附近的“在地旅行”。此外的天數都是“個人愛旅行”假。
其中,品牌旅行、在地旅行合計補貼約5千元旅費,其他旅行自費,不限地點,國外、國內、甚至在住家附近的公園活動,都在公司接受範圍內。
此外,這家集團每年還會安排近80人次主管進行“修學旅行”,今年將前往的是日本。
大方給假,員工固然叫好,但對經營者來説,必然導致人事成本增加。集團高層表示,實施15天帶薪旅行假,資方須多付出約一成人事成本。但集團高層認為,不能僅僅從縮減工時、或增加員工福利方面理解這個問題,還要考慮到公司的長遠發展和底蘊積累。服務業不可取代的價值,是服務過程中顧客感受到的“溫度”,員工不只要具備服務技能,更須培養美感和感性能力,鼓勵多旅行,是一種積蓄軟性服務力的途徑。
集團高層認為,工時長才有競爭力,是製造業的思維,服務業本質上是創意産業,能否勝出取決於創新效能。公司擴大實施旅行假,給員工提供拓展視野和體會美好經驗的機會,有助醞釀創新氛圍。
實踐表明,這項措施在集團內認同度越來越高,員工年離職率也從6年前的近40%降低至去年的28%。
給15天旅行假,或許不是每一個企業都能傚法,但這家公司的例子,或許可以帶給陷於工時爭議泥淖中的勞資雙方,找出從對立走向雙贏的解決方式靈感。(本文圖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責任編輯:楊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