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1月29日電 (記者 陳悅 劉舒淩)臺灣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29日公佈的2014年澎湖空難調查報告指,飛行機組在操作過程中未遵守標準作業程式。
報告也指出,事故航班所屬的復興航空公司管理高層此前的安全承諾“令人質疑”。
2014年7月23日下午,臺灣復興航空一架GE222班機從高雄飛往澎湖馬公機場,降落時墜毀在澎湖馬公西溪村,共造成機上48人死亡、10人生還,地面居民5人輕傷,也導致西溪村民宅受損。
這份報告列出10個可能的事故原因,其中9項和飛航操作相關,只有1項與天氣相關;並提出,當時航班正副駕駛有可能處於疲勞狀態。
報告指出,事故發生之際澎湖馬公機場受颱風週邊雨帶影響、能見度差,飛行機組成員未能發現跑道、錯過進場點並決定重飛時,飛機離地面僅72米,導致無法避免飛機先撞擊樹叢,後受損撞毀於民宅。
調查顯示,復興航空飛行機組不遵守標準作業程式行為一再發生。飛安會人員2015年8月4日至9月5日跟飛復興航空ATR機隊24次,仍發現數十項缺失。
飛安會執行長王興中直言,復興航空對相關行為表現出容忍乃至於習以為常的態度,顯示其考驗及訓練系統欠缺效能,而航務管理部門也未能作出適當的監督。
據中央社報道,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升在報告發佈後表示,尊重調查結果,將朝“飛安文化紮根”、“機師管理強化”等五個方向持續改革。
截至目前,復興航空與4位罹難機組人員的家屬全數和解;45位罹難乘客中已與42位的家屬達成和解;9位傷者中3位和解;地面受災戶共10戶,完成6戶和解。
關於報告中死亡人數與最後罹難者數據的差異,飛安會工程師劉震苑接受中新社記者查證時指出,報告中48人死亡的數據係根據“國際民航公約”演算法、就空難發生一個月內人員傷亡所做的統計;不過,澎湖空難有1名機上生還者在一個月後不幸過世,因此實際罹難者為49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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