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自由時報》22日報道,“菲律賓告中國南海仲裁案”上周結束聽審,臺“外交部”原擬組成小型代表團參加聽審,結果遭到拒絕。
報道稱,“菲律賓告中國南海仲裁案”7月7日至13日在荷蘭海牙舉行仲裁庭聽證會。“中研院”研究員宋燕輝透露,他根據法庭的行政程式,獲知臺“外交體系”約在五六月申請以觀察員身份參加聽審,菲律賓基於一個中國原則、而且怕激怒北京,最後仲裁庭沒有同意臺灣的申請。對此,臺“外交部”回應稱,針對進行中的個案不做評論。【環球時報報道 記者 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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