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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瑤訴于正侵權勝訴獲賠500萬 編劇界額手稱慶

2014年12月26日 15:05:00 來源:台灣網綜合 字號:       轉發 列印

  瓊瑤訴于正侵權勝訴判賠500萬 編劇界額手稱慶

  瓊瑤訴于正侵權勝訴判賠500萬 編劇界額手稱慶

  昨日,歷時半年之久的瓊瑤訴于正侵權案終於暫告段落,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落槌,認定於正的《宮鎖連城》“實質性使用了《梅花烙》小説及劇本的人物設置、人物關係、具有較強獨創性的情節以及故事情節的串聯整體進行改編,上述行為超出了合理借鑒的邊界,構成對原告作品的改編”,故一審判決於正10日內公開向瓊瑤道歉,四家出品方停止對《宮鎖連城》的複製、傳播和發行,五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

  今年的4月15日,瓊瑤在微博上貼出了一封寫給廣電總局領導的舉報信,稱自己的作品《梅花烙》被于正編劇的《宮鎖連城》抄襲,並列舉其抄襲的幾個部分。對於這些指控,于正曾在微博發文回應,稱這只是“一次巧合和誤傷”。11月16日,于正還在一次著作權法研討會上逐條辯駁瓊瑤,稱“21條的情節《紅樓夢》全都有,(瓊瑤)告了我,我才深刻意識到,我們都是按照《紅樓夢》的主線來寫。”

  昨日下午,侵害案剛剛宣判,瓊瑤就通過“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發聲稱:“正義終於發出了聲音!謝謝三中院,謝謝宋魚水法官、馮剛法官、張玲玲法官,謝謝內地的法律,讓我對人生恢復了信心!此時此刻,激動不已,這個案子已經不是我和于正的個人爭議,而是‘是’與‘非’之爭,是‘正義’與‘非正義’之爭!淚在眼眶,我只想大聲喊一句,智慧財産權勝利了!”  

  據中國青年網報道,瓊瑤代理律師王軍表示,這一判決符合瓊瑤的預期,也尊重了事實。500萬元賠償扣除必要的訴訟費用,會捐獻給公益事業。他還透露,于正曾私下向瓊瑤求和解,但並未讓人看到誠意。

  瓊瑤隨後還借用中國電影文學學會會長王興東的話表示,“瓊瑤訴于正一案,比他們創作一部劇本更具有深遠的影響力”,稱此是這場官司最正確的評價。並且,意猶未盡的瓊瑤還發佈“週一見”預告,稱屆時將發佈長微博,“談談我的心情和一切”。

  瓊瑤訴于正侵權案一直為國內編劇界所關注,曾有一百多位編劇聯署聲援瓊瑤。12月11日,瓊瑤的代理律師王軍就在微博轉發了“編劇幫”的文章,109位編劇發表了“就瓊瑤女士起訴于正一案內地編劇的聯署聲明”支援瓊瑤,其中包括趙冬苓、劉和平等著名編劇。汪海林、高群書等人也轉發表示支援。瓊瑤表示感動和感謝:“原來我不孤獨。”

  昨天,多位編劇也發微博力挺瓊瑤和法院的判決。汪海林在微博直播了判決全程,並在宣判後發文表示,“我代表中國電影文學學會,表達對北京市三中院就于正《宮鎖連城》侵權一案判決的支援和肯定。裁決體現了尊重原創、保護原創的法律精神,這一裁決打擊了抄襲剽竊非法改編的行為,是法制的勝利,體現了陽光下的公正。”對此,電影《心花路放》的編劇董潤年和《分手大師》編劇俞白眉,都給予轉發支援。《蝸居》、《心術》等電視劇的編劇六六也發微博感慨:“終於!中國版權保護拉開帷幕。”電視劇《紅高粱》編劇之一的趙冬苓則發文大讚本案主審法官:特別要説,本案主審法官宋魚水名滿天下,也曾是我創作的電影真水無香的主要原型,因此對她的業務水準、嚴謹謙和、公正無私有更多了解。基本上,宋法官代表了我國目前智慧財産權案審理最高水準。

  瓊瑤訴于正一案也吸引了眾多網友關注,昨日下午,某網站在宣判後開設了投票頁面,截至當日19:40已經有14693位網友參與投票,其中93.8%選擇了“大快人心!抄襲應該受到應有懲罰”這一選項,而選擇“太失望!于正不應該敗訴”的人佔比不足1%。

  于正工作室則發表聲明,稱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將依法提起上訴。今年5月官司伊始,于正曾發微博感慨:“人生嘛,第一階段懷才不遇,痛苦度日;第二階段邁向成功,遭人嫉妒;第三階段功成名就,才華喪盡!都苦,所以一笑了之!”聽起來似乎是暗諷瓊瑤則是才華寥落、靠官司聊以意氣的過氣阿姨,他則是被妒的英才。

  這邊廂剛和瓊瑤阿姨了了官司,那邊廂後院又起火了!懸疑小説作家周浩暉當日在微博稱將就于正新劇《美人製造》涉嫌抄襲自己的小説《邪惡催眠師》一事將於正告上法院。周浩暉曬出20多位網友表示《美人製造》抄襲《邪惡催眠師》的微博截圖,並説:“本來不想耗費精力的,但這兩天回過味來,我這種態度不是鼓勵那幫垃圾繼續抄嗎?所以又改變主意了。于正,瓊瑤阿姨那邊的案子(25日)下午就要判了吧?不管啥結果,你和你的律師都別歇著,準備第二場哦。”

  京華時報作家連諫説過,有一件特別可怕的事情,就是大家對抄襲這事不同仇敵愾,而是出現了另一種聲音:抄襲又怎麼樣了?有本事你也弄得像于正的劇那樣好看呀。就像當年莊羽和郭敬明打官司,有人就説你莊羽自稱寫得比郭敬明好看,但為什麼你的書沒有郭敬明賣得火,説明你還是寫得不好!抄襲的竟比原作者更理直氣壯,類似説法本身就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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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王怡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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