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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故宮的“八項共識”

2013年10月03日 08:29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2009年2月14日至17日,臺北故宮博物院院長60年來首次率團訪問北京故宮博物院,實現了兩院院長的首次聚首。雙方經過友好坦誠的會談和充分的溝通,初步達成兩岸故宮建立合作、展覽交流機制、人員互訪、學術交流等八項共識。3月1日至4日,時任故宮博物院院長鄭欣淼率團回訪了臺北故宮博物院。在臺北,雙方代表經過積極的協商,對在北京初步達成的八點共識進行了補充、完善和最終確定。以“八點共識”為基礎,兩岸故宮幾年來保持著密切的高層來訪和溝通,兩岸故宮交流的新局面從此打開。其內容如下:

  1.落實雙方合作機制

  採取機動方式隨時進行視頻會談;建立互訪機制,定於每年7月-9月中旬;每年互訪時,訂定未來合作議題;建立檢查機制。

  2.使用文物影像互惠機制

  合作出版龍藏經,臺北故宮以龍藏經兩套交換北京故宮影像;未來雙方相關單位繼續協商具體辦法,以最大優惠條件互相提供影像。

  3.建立展覽交流機制

  2009年舉辦雍正特展,以借展方式向北京故宮借展文物37件;以後展覽由兩院共同研究協商決定。

  4.建立兩院人員互訪機制

  2010年開始每年互派1-2人,進行2-3個月之研究訪問,人選與具體實施辦法進一步研究商定。

  5.出版品互贈機制

  確認兩院交換圖書目錄;自2009年3月1日起,兩院互贈新出版品及期刊;北京故宮加贈《故宮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全集》60卷。

  6.資訊與教育推廣交流機制

  排除相互瀏覽網頁的技術問題;加強兩院數字展示與研究技術的業務交流;于雙方網頁介紹雙方各項展覽與活動訊息。

  7.學術研討會交流機制

  2009年11月5日-6日于臺北召開兩岸故宮第一屆學術研討會“為君難──雍正其人、其事及其時代”;之後各屆學術研討會由兩院共同研究協商議題。

  8.文化創意産品交流機制

  兩院人員購買雙方出版物及文化産品,參照彼此員工相同優惠價格購買;兩院互設商品櫃檯,由兩院相關部門負責後續協商事宜。(2013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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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王怡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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