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日前出席一場經濟座談會時,針對當前經濟與産業發展,明白指出,臺灣應具備創新的政策思維,才能強化臺灣經濟成長的動能,並進一步提升臺灣整體的競爭力。尤其馬英九強調要進一步放寬陸資來臺,因為鬆綁陸資來臺被視為臺灣經濟動能推升的重要途徑之一,萬萬不可等閒看待。
2009年4月第3次“陳江會”達成共同推動陸資來臺的共識後,“行政院”于同年5月核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並於同年6月底公佈。在開放陸資投資業別方面,則依據“先緊後松、循序漸進、先有成果、再行擴大”原則,採“正面表列”方式分階段開放。在歷經3次檢討後,累計開放陸資來臺投資業別項目計408項,特別是自2010年9月ECFA生效實施以來,臺灣製造業開放比率從原先的42%大幅提高到96.68%,服務業開放比率也從原先的42%提高到50.95%,顯示臺灣對於陸資來臺的推動,已逐漸落實兩岸經貿正常化。
然而,根據臺灣“經濟部投審會”公佈的資料,自2009年開放以來,至去年底,總計核準330件陸資來臺投資案,投資金額僅達到3.5億美金,顯然與預期有一些差距。
展望未來,在ECFA、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與兩岸貨幣清算機制開始運作之後,陸資來臺投資將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其中,因為大陸已頒布的《“十二五”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規劃》中,明確提出“加強與臺灣在高新技術和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投資合作,落實海協會與海基會關於加強兩岸産業合作的共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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