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通過大陸律師資格考試時,因為臺胞身份,我不能從事律師職業,只能在企業裏‘混’。”
臺灣首位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的律師、現就職于北京蘭臺律師事務所的朱襄陽30日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談起他“登陸”20餘年的經歷。
1987年,臺灣當局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剛高中畢業的朱襄陽産生前往大陸求學的念頭。“我深信21世紀是中國人的世紀,如能在大陸生活、親身體會,自是事半功倍,希望將來能為兩岸的進步和發展作出貢獻。”現已過不惑之年的朱襄陽談起當年“登陸”初衷時,依然很堅定。
1990年,朱襄陽考上廈門大學法律系。4年後,他取得了大陸律師資格證,並考取北京大學法學碩士研究生。
“雖然當時臺胞不能從事律師職業,但我看到了大陸經濟的飛速發展,法律也逐漸走向完善。90年代‘依法治國’的提出,讓很多期待在大陸從事法律職業的人看到希望。”朱襄陽説。
2008年12月21日,國家司法部出臺《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並於次年1月1日起施行。朱襄陽在等待了15年後,終於在2009年1月21日獲得《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在北京蘭臺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年後,他成了第一位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的臺灣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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