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今年在涉臺企業中選聘了126人擔任涉臺司法聯絡員參與涉臺案件的調解。據介紹,自2009年以來,該院共受理各類涉臺案件1949件,審結1735件,標的6.59億元,民商事調解撤訴率為81.3%。
早在2007年7月27日,漳州中院就率先在全國設立“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專門負責審理涉及臺商、臺資企業的民商事案件。2009年3月5日,漳州中院又成立全國首個單獨建制的“涉臺案件審判庭”,轄區內11個基層法院隨後也相繼設立“涉臺案件審判庭”,集中審理具有管轄權的各類涉臺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並選調一批熟悉對臺政策、精通法律業務和掌握閩南語的審判員充實審判隊伍。
2009年8月17日,漳州中院以薌城、龍海、漳浦為試點,首次選任8名在漳州投資興業,熟悉兩岸政策法規、風俗民情、在臺商中享有較高威信的臺胞為涉臺案件人民陪審員。3年來,第一批臺胞陪審員共參審309件涉臺案件,審結278件。至2011年7月,臺胞陪審員增至40名。與此同時,漳州中院還聘請了120多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臺商、臺胞聯誼會工作人員,擔任涉臺民商事案件調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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