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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修訂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辦法 徵求公眾意見

2010年08月11日 09:4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與臺灣各方面聯繫緊密的福建,將對已經實施多年的《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進行修訂,以保護和鼓勵臺灣同胞回閩來閩投資,促進閩臺經濟的共同繁榮和發展。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10日發佈公告,向海內外公眾公徵求對《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的意見。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表示,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尤其是臺灣同胞、在閩投資的臺商踴躍參與,建言獻策。

  記者注意到修訂中的實施辦法,臺商到福建投資的門檻更低,領域更廣,更加注重臺商投資權益的保護。

  徵求意見稿中增加了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改善投資環境,鼓勵臺灣同胞在本行政區域內投資,做好臺灣同胞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障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臺灣事務主管部門按照規定職責,辦理臺灣同胞投資事宜,做好組織、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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