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9時,兩岸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在重慶舉行,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會談中將就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及兩會後續商談議題等交換意見。這是陳雲林(右)和江丙坤(左)在會談前握手。新華社記者陳建力攝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29日在重慶舉行兩會恢復協商以來的第五次領導人會談。雙方就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進行了磋商,回顧了兩會所簽協議的執行情況,討論了兩會第六次會談議題規劃及會務合作等事宜。
陳雲林表示,自2008年6月兩會恢複製度化協商以來,兩岸同胞攜手走過了不平凡的歷程。這是一段共同致力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全新曆程。在短短兩年的時間裏,兩會協商議題由淺入深、領域由窄向寬、內容由簡趨繁,為兩岸同胞帶來的福祉越來越多,經濟民生的受益面越來越廣,社會各界的聯繫程度越來越深。兩會簽署的各項協議,正一步步轉變為兩岸同胞互蒙其利的生動現實,正一步步轉化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豐碩成果。
陳雲林和江丙坤商談並確認了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等兩項協議,會談結束後舉行了簽字儀式。
在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中,雙方確立了開展合作的基本精神、合作範圍和推進步驟。同意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的貿易和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與投資環境;進一步增進雙方的投資貿易關係,建立有利於兩岸經濟繁榮與發展的合作機制。第一階段,簽署框架協議;第二階段,就框架協議中各項規定目標進行商談,逐一簽署單項協議。為使兩岸民眾儘快享受到框架協議的利益,雙方同意先實施早期收穫計劃,在框架協議生效後對部分産品實行關稅減讓,並在部分服務貿易領域實施更加開放的政策措施。
在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中,雙方同意全方位的建立兩岸智慧財産權的保護機制,加強專利、商標、著作權及植物新品種保護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切實保障兩岸人民權益,提高兩岸智慧財産權創造、應用、管理和保護。
陳雲林指出,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符合兩岸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有利於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有利於兩岸共同應對日益嚴峻的國際競爭,最大限度地實現兩岸經濟優勢互補、互利雙贏。特別是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是兩會協商史上兩岸同胞參與最廣泛的一項協議,充分考慮和照顧了兩岸各界人士的意見和願望。框架協議涵蓋了兩岸間主要的經濟活動,包括了對現有機制的補充與完善,對未來合作的展望與開拓,對可能出現的風險的防範和爭端解決。大陸方面在早收計劃中認真履行了承諾,充分釋放了善意,照顧了臺灣中小企業弱勢産業和廣大農民利益,這也是兩岸同胞互利互惠的協議,體現了協商成果為兩岸同胞共用的精神。希望框架協議簽署後能夠儘快順利實施,使兩岸同胞特別是臺灣同胞早日受惠。
雙方就兩會後續協商議題規劃交換了意見。同意將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列為第六次會談協商議題並簽署協議;同意在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生效後,立即展開兩岸投資保護協議的協商,並列入第六次會談議題,儘早開始準備工作。
雙方討論了繼續加強會務合作事宜,從本次會談開始,兩會商簽協議之後不再安排參訪活動。相關參訪活動通過年度交流活動加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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