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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院聘臺商代表擔任涉臺民商事案件調解員

2010年05月14日 08:1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福建省高級法院13日發佈消息,廈門市臺商協會副會長許正郎近日被福建省高院聘為涉臺民商事案件特約調解員。

  一同受邀擔任調解員還有其他5名臺商代表和來自福建省臺商權益保障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聯絡員,他們將借助與臺胞的“同鄉之情、同業之誼”,助力法院妥善化解涉臺糾紛。

  許正郎説:“用調解的方式解決問題,臺商都比較認同。這正應了中國人‘和為貴’的古訓。”

  福建省高院負責人表示,聘請涉臺案件調解員,是福建法院積極探索多元糾紛調解機制、推動涉臺審判工作先行先試的一項重要舉措。

  福建高院要求全省法院開展涉臺民商事案件特邀調解員選聘工作,化解涉臺民商事糾紛,努力為海峽兩岸交流合作創造良好環境。

  截至目前,全省9個地市中級法院以及轄區內有大型臺商投資園區或涉臺民商事糾紛較多的16個基層法院共選聘涉臺案件特邀調解員99名,其中臺胞臺商52名。

  為保證調解員履職,福建高院規定,調解員在調解前可以向承辦案件的法官了解案情,並可查閱案件;在調解時獨立行使權利,但必須接受法院的監督。(記者鄭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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