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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工商系統累計出臺50條措施支援海西經濟區建設

2009年11月27日 15:5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華網福州11月27日電(記者 張曉松 康淼)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先後三次累計出臺50條措施,在依法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擴大閩臺貿易合作、實施商標戰略、保護消費者和經濟者合法權益等方面積極支援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

  記者27日從在福州召開的工商總局與福建省政府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聯席會議上了解到,工商總局分別於2006年、2008年和2009年先後三次制定出臺專門政策支援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累計已達50條。

  “這是工商總局第一次針對一個區域制定專門的支援政策。”工商總局副局長王東峰表示,上述政策措施對於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發揮了重要的促進作用。

  王東峰表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將與福建省政府進一步完善局省協作機制,通過健全情況通報和資訊交流機制,建立調查研究和綜合協調機制、督促檢查和工作落實機制,加快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

  據介紹,臺胞來閩創業將獲大陸工商部門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簡化臺胞來閩投資手續,臺灣地區投資者來福建投資,可憑其所在地真實有效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及相關文件材料辦理登記,無需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

  支援臺胞來閩投資農業,工商總局允許在福建省登記的臺灣農民個體工商戶以自然人的身份,在福建省內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允許在福建省內從事農業生産經營的臺灣居民,以農業生産資料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動産抵押登記。

  保護臺商智慧財産權,工商總局支援福建與臺灣在打擊商標侵權等方面加強交流與合作,促進閩臺建立相關市場監管和執法協作互動機制;支援福建開展對臺商商標註冊和保護途徑的培訓和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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