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福州7月16日電 記者余榮華報道:福建省辦公廳日前公佈關於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若干意見,規定在福建省行政轄區內的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辦高校、獨立學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統稱“大學生”),自辦理入學手續之日起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範圍,從參保之日起享受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該意見明確規定,參保大學生包括以上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的臺港澳僑大學生。
今後,這些大學生住院(包括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和門診大病,將可通過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解決。日常醫療,暫實行補助經費由學校包乾使用的辦法。但是,參保大學生在國外或境外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