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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力爭列為對臺教育交流合作先行先試實驗區

2008年10月29日 13:5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日前,福建省教育廳出臺《關於實施閩臺教育交流與合作工程意見》提出,福建將持續擴大兩岸院校在學科專業的合作範圍;以職業教育為重點,推動閩臺校企合作和校—校—企合作,進一步促進閩臺兩地在培養技能型人才方面的深入合作;以推進兩岸學歷互認和學生交換為著力點,擴大福建學生赴臺學習和對臺招生規模。

  27日,省政府辦公廳轉發《意見》並指出,福建省將全面提升對臺教育交流工作的整體水準和規模,爭取在對臺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上走在其他省市的前列,爭取教育部將福建列為對臺教育交流合作先行先試的實驗區。

  擴大招收臺灣學生範圍

  今後,福建省將全面擴大本科院校、高職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招收臺灣學生範圍,增加福建省院校招收臺灣學生的學科和專業;強化對臺單獨招生的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招生的指導工作;進一步開展民辦職業院校招收臺灣學生工作;加強與各地臺辦、臺聯和臺商協會的合作,共同推介福建省高校辦學特色和學科優勢,吸引更多臺灣學子來福建省就讀。充分發揮福建省高校和職業院校的優勢和資源,圍繞大陸臺資企業職工、臺商家屬和臺灣不同群體的需求,為臺灣同胞和學子提供相關課程,舉辦職業技能培訓。

  推動兩岸學分和學歷互認

  福建省將通過兩岸高校的合作,開展閩臺高校之間專業認證、課程銜接、教學品質認定和學分互認標準的研究。支援福建省高校與臺灣院校首先在相互承認學分、共同研討課程品質標準、互相開放教學資源、共建聯合實驗室與科研平臺、共同申請課題等方面進行合作,通過閩臺院校之間的交流互動,為兩岸高校學分和學歷銜接及互認奠定基礎。

  鼓勵職業院校與臺資企業合作

  福建省將鼓勵和支援職業院校與臺資企業合作,總結和推廣漳州天福茶職業技術學院的辦學模式,引導臺資企業參與福建省職業院校的辦學和職業教育集團的運作,聯合舉辦專業、聯辦職業技能鑒定站、聯合開展技術研發及推廣、聯合培養技能人才,創建職業院校與臺企合作示範性實訓基地。

  建立資助學生赴臺學習的機制,根據企業需求,校企共同研究和確定學生赴臺學習的專業,學校遴選優秀學生,臺資企業提供資助,進入臺灣職技培訓中心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實習,學生返校學習畢業後,由資助企業優先錄用。

  推動高中學生赴臺學習全日制課程工作,以選送學生赴金門高校學習為試點,推動金門技術學院先行向福建省招生。支援福建省職業院校與臺灣職業院校實行專業對接,或瞄準臺灣院校的強勢學科和特色課程,選派學生赴臺學習,提高專業技能,嘗試與臺灣職業院校開展“雙聯學制”。

  建立兩岸職業教育交流合作中心

  福建省將創新職業教育合作模式。在教育部的指導和支援下,建立海峽兩岸職業教育交流合作中心,聚集大陸和臺灣職業教育界院校長和優秀人才,推動和實施兩岸職業教育交流合作項目。

  支援職業院校與臺灣院校結對子,開展實質性的項目合作,率先實踐兩岸職業教育以校—校—企模式合作培養人才,推進福建省職業院校與臺灣職業院校和臺資企業的合作辦學,實行訂單式人才培養。

  擴大兩岸院校學科專業合作範圍

  《意見》明確,推進閩臺高校之間建立高新技術項目的交流與合作機制;推進閩臺農業和中醫藥院校合作交流,支援福建農林大學與臺灣高校合辦兩岸農業産品品質基礎實驗室,與臺灣高校共同申報國家“十一五”科技支撐項目“臺灣新品種、新技術引進創新研究與示範”項目的實施,支援中醫學院開展與臺灣中藥學界的合作科研。著力引進臺灣優質教育資源,重點在環保、新材料、現代農業、電子資訊、生物醫藥等福建省緊缺、空白和急需的學科和專業上與臺灣高校合作辦學,支援福建省高校與臺灣高校共同舉辦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機構;瞄準臺灣高校的前沿學科和專業,開展閩臺高校合作培養研究生項目。

  提供政策和經費保障

  《意見》要求,積極鼓勵職業院校對臺合作辦學,對職業院校引進急需的、空缺的學科和專業進行合作辦學的項目,儘快給予審核審批。對與臺灣職業院校合作辦學的中職校和高職院校,優先擴大招生計劃,在招生數上給予重點支援。相關部門將為赴臺學習的學生提供綠色通道,對選派的部分表現好,學習成績優秀,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在赴臺學習期間,學校在學費和生活費上可給予一定資助。

  省級設立對臺教育交流專項經費,對閩臺教育交流與合作的高層次項目、重點科研項目、合作辦學項目、職業院校教師培訓給予專項經費支援,專項資金按照統一規劃、專款專用的原則,實行項目管理。各設區市在年度預算中設立相應的專項資金,用於支援當地教育部門和學校開展閩臺青少年夏令營、文藝和體育交流項目的實施。(記者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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