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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有了首個臺灣農民個體戶

2008年04月23日 13:5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早報訊(記者蔡蘭春通訊員邵碧蓉文/圖)近日,在同安區工商局註冊管理科,臺灣省農民吳先生通過“臺灣農民申辦個體工商戶綠色通道”,領取了個體戶營業執照,成為國家工商總局《臺灣農民在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出臺後,廈門市的首個臺灣農民個體戶。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若干意見》等的相關規定,自2007年12月1日起,臺灣農民在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無須經過外資主管部門審批,由工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直接予以登記。福建省成為目前國家設立的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之一。

  吳先生5年前來廈門,在臺灣有自己的農場示範區,是個農業好把式,目前在同安區汀溪鎮承包了100多畝土地種植果樹。另外根據《若干意見》的規定,臺灣農民在廈門申辦個體工商戶可走“綠色通道”,即工商部門提供申請、受理、審批一站式服務。吳先生攜帶相關材料到同安區工商局申請,當天即拿到了營業執照。吳先生由此領到《若干意見》出臺以來廈門市工商機關核發的第一份臺灣農民個體營業執照。

  ■新聞背景

  臺灣農民個體戶要有農民身份證明

  申請臺灣農民個體戶,必須有農民身份的相關證明文件,可以是臺灣農民身份有關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譬如説加入臺灣農業組織證明、臺灣農民健康保險證明或臺灣農民老年津貼證明等。《若干意見》還規定,臺灣農民在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可直接向經營所在地的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申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為臺灣農民申辦個體工商戶開設“綠色通道”,提供申請、受理、審批一站式服務,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准予登記,頒發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目前,大陸共在11個省區設立了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其中,福建省設立了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福建漳浦還設立臺灣農民創業園。

  臺灣農民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包括:種植業、飼養業、養殖業、農産品及農副産品加工業、農産品等自産産品零售業(不包括煙草零售和特許經營)、農産品和農業技術進出口、農業科技交流和推廣。臺灣農民個體工商戶的組成形式僅限于個人經營;其從業人員不超過8人;經營場所的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但從事種植業、飼養業或養殖業的不受此限制。(蔡蘭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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