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三月十九日電 題:公正、高效的仲裁服務受到臺商歡迎和好評
—— 訪廣州仲裁委員會主任陳忠謙博士
中新社記者 郭軍
“去年我們處理了一百二十多起涉臺仲裁案件,標的達三億多元人民幣,上述案件均在審限內審結,調解率達百分之四十,實現了高結案率、高調解率。”廣州仲裁委員會主任陳忠謙博士近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該委在處理涉臺案件時,儘量化解雙方矛盾,在宣傳法律和政策的同時,曉知以理,盡最大努力通過調解的方式促進案結事了。去年沒有出現一宗案件因為辦錯而被法院撤消或遭到不廉潔投訴。涉臺仲裁案件高效、合理解決,受到越來越多臺商的歡迎和好評。
依法、公正、高效審理涉臺案件,認可並執行臺灣民事判決和仲裁,一直以來,祖國大陸都積極為保護臺胞合法權益,拓寬臺商解決民商事糾紛的法律途徑而努力。去年十二月,國臺辦宣佈大陸二十一個仲裁機構將增聘臺灣仲裁員,對臺商來説是一大福音。
據介紹,目前廣州仲裁委共聘用了五名臺籍仲裁員。陳忠謙表示,增聘臺灣仲裁員、認可並執行兩地的仲裁裁決對維護臺商權益意重大。
“隨著兩岸交流、交往的日益密切,今後涉臺的仲裁案將會越來越多。”展望將來,陳忠謙自信地表示,廣州仲裁委將繼續為臺商提供公平、高效、廉潔的仲裁服務。他透露,廣州仲裁委先後多次在廣州、東莞、中山等臺資企業比較密集的地區舉辦大型的法律知識培訓,對臺商進行關於物權法、合同法、智慧財産權法、外商投資企業法等法律的培訓。
在此過程中,許多臺商認識到,通過仲裁的方式,在自己糾紛的處理上,他們有了更多的自主權和選擇性,他們的參與性和主動性增強了,對仲裁庭和仲裁機構也更加信任。而且仲裁採取符合法律、公平合理解決糾紛的原則。對案件的處理更具專業性和合理性,裁決結果更容易接受。更重要的是,仲裁一裁終局,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並可在兩地直接得到承認與執行,這樣大大減少了臺商企業的訴累,減少了臺資企業的維權成本。
此外,仲裁不受地區的限制,對臺商來説也相當方便。比如,江蘇昆山的很多臺商很喜歡選擇廣州仲裁委進行仲裁,去年在在該委仲裁的涉臺案件每宗標的均有幾千萬元人民幣,內容涉及廠房、房地産、合作投資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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