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曹保明:
彩禮是禮但不能過度
“彩禮首先是一種禮節。”曹保明表示,“這種禮節並非由制度約束,而是一種民間習俗。”
在中國傳統社會以及當代農村社會中,彩禮曾經很普遍。雖然在新中國成立之後的一段時間,彩禮和與彩禮相關的訂婚和婚約都受到了批判,但在民間始終頑強存在。
曹保明介紹,在古代的訂婚儀式上,男方家庭會以訂婚男子的名義送給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錢兩部分構成的“彩禮”,其中錢為財(聘金),物為禮(聘禮)。女方收受彩禮後,也會送男方一些物品,稱作“回禮”。彩禮中的物一般都是價高但實用的物品,回禮一般為女性親手製作的物品。
曹保明認為,現在的彩禮被賦予了太多的物質含義,甚至成為沉重的負擔,這就失去了本意,“彩禮作為禮節和民俗,應當予以保留,但千萬不能過度。”
省民俗學會理事長施立學:
會讓富裕農民致貧
作為省政協委員,施立學在去年的省兩會上,提交了一份針對彩禮和隨禮的提案。
施立學認為,高額彩禮産生的原因主要有三點:第一是農村適齡女孩減少;第二是攀比心重,把彩禮錢當成女孩的身價;第三是農村生活條件有了極大的改善。
“但我們要看到高額彩禮帶來的一系列問題。”施立學表示,“高額彩禮會讓已經富裕的農民致貧,那些因為彩禮産生的糾紛還擾亂了農村的秩序,另外高額彩禮的攀比會讓社會風氣變壞。”
省社科院社會學所所長付誠:
彩禮成了“婚姻保障金”
付誠認為,彩禮存在的原因要從經濟學和社會學兩個方面來分析。
付誠認為,因為古代女性的從屬地位,父親在女兒出嫁時要收取一定的錢物,用以償還父母對女兒的養育費用,“女方把一定的財物當作結婚條件之一,這也是古代彩禮存在的一個原因。”
付誠認為,以社會學的觀點來看,彩禮逐年增加主要有兩方面原因:第一是“男多女少”的社會結構,使得適齡男性不易找到結婚對象,而適齡女性則有著更多的選擇;第二是很多地區的鄉土社會逐漸轉變為工業社會,人口流動量大,解除婚約的情況越來越多,女性普遍要求男方提供信用擔保,也就是説把彩禮當成了“婚姻保障金”。
[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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