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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南京市長季建業受賄案宣判 其被判有期徒刑15年

2015年04月07日 10:5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原南京市長季建業受賄案宣判其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宣判現場。

  中新網4月7日電 山東煙臺中院今日上午公開宣判原南京市長季建業受賄一案,季建業被判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200萬元。

  1月16日,該案在煙臺中院公開審理。庭審中,公訴機關向法庭提供了物證及物證照片、書證、證人證言、現場勘驗檢查筆錄、鑒定意見、被告人供述等證據,指控被告人季建業于1999年底至2012年下半年,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32萬餘元。辯護人亦向法庭提供了有關證據。

  法庭上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季建業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其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辯護人隨後發表辯護意見。辯護人對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季建業犯受賄罪的罪名沒有異議;但對指控被告人季建業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及犯罪數額的認定提出異議,並提出季建業有坦白、自首、認罪、悔罪、退贓、人身危害性較小等從輕處罰情節。被告人季建業表示沒有辯護意見。

  法庭辯論終結後,被告人季建業作最後陳述。被告人季建業表示知罪、認罪、悔罪,尊重法庭的依法審判,請求法庭從輕處理。

  據悉,2013年10月季建業落馬時,中央巡視組尚未進駐。2014年7月,中央第十二巡視組正式進駐江蘇省開展巡視工作。

  隨後,江蘇省先後有兩隻“老虎”落馬,一個是2014年10月落馬的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另一個是今年1月落馬的原南京市委書記楊衛澤。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曾指出,楊衛澤的問題就是通過巡視發現的。

  楊衛澤與季建業的官場交集為人關注。據媒體報道,早在季建業被查前,楊衛澤對季已經“態度轉變”,曾三次打回季建業的自我批評;季建業被查後,楊衛澤更是公開批評季。兩人共事3年左右,目前俱已落馬,也使得南京成為十八大後第一個書記、市長均落馬的省會城市。

  此外,揚州市環保局原局長金秋芬涉嫌受賄、貪污罪一案,1月9日在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中紀委早前通報季建業問題時曾指出,季建業道德敗壞。而據媒體公開報道,季建業被“雙規”後,多名情婦被曝光,金秋芬也被曝為季建業情婦之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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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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