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圖表:2011年1月起 內地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完全禁煙 中新社發 趙乃育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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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控煙範圍逐步擴大,明年起,禁煙令將走入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然而,這個目標能否如期實現,仍留懸念。
直到今天,我國尚未出臺國家控煙中長期規劃,而各地規定的禁煙場所均有不同,控煙執行標準不同,將使控煙實效減弱。
專家指出,除了法律手段外,禁煙最終有賴於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實行全面禁煙,關鍵是政府機關和領導要做表率。
5月10日,衛生部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司司長楊青在衛生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指出,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要求,自2011年1月起,我國應當在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場所完全禁止吸煙。
那麼,我國公共場所能否如期實現全面禁煙?記者採訪了部分專家學者。
“公共場所”缺乏統一概念
究竟哪些公共場所屬於禁煙範圍,我國尚無統一明確的概念。目前,不同城市規定的禁煙場所均有不同。
首都醫科大學衛生管理與教育學院教授崔小波認為,公共場所是指人群聚集,並供公眾從事各種工作和社會活動使用的具有圍護結構的公共建築物、場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總稱。一般來講,涉及衛生管理的公共場所不能用功能來劃分,而應從空間結構來考慮。
2008年5月1日,北京市政府制定的《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範圍若干規定》實施。根據規定,十類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可以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的公共場所包括:餐飲、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經營場所的服務區域;公園、遊樂場等公共場所;飛機、火車、長途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室。
崔小波指出,公共場所禁煙規定應明確公共場所的概念,即除家庭居室之外的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均應劃入禁煙範圍。如果公民在上述場所違法吸煙,應該予以處罰。
中國預防醫學會會長王隴德指出,中國政府已于2006年1月正式履行《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並承諾在履約後5年內,實現公共場所100%禁煙。然而,直到今天,我國尚未出臺國家控煙中長期規劃,地方立法在涉及公共場所禁煙規定時,均允許設立吸煙區。
可喜的是,2009年,銀川、杭州、上海三城市相繼依據《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精神,出臺或修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為室內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完全禁止吸煙提供了法律依據。
工作場所是否列入“禁煙區”
根據《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要求,所有室內工作場所都應完全禁煙。今年兩會期間,很多代表、委員呼籲制定《全國公共場所禁煙法》,明確我國所有室內公共場所、辦公場所和公交工具100%禁煙。
但是,關於室內工作場所是否應該禁煙,有人支援,也有人反對。
支援者認為,室內公共場所和室內工作場所應一視同仁。如果僅僅是公共場所禁煙,而工作場所不禁煙,就有可能留下“死角”。例如,如果有人在辦公室某一區域吸煙,其他人也可能被動地吸“二手煙”。
反對者認為,我國有3.5億煙民,很多人積習難改,禁煙不可能一步到位。除了法律手段外,禁煙最終有賴於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因此,在工作場所設立吸煙區,可能更符合實際,也更人性化。
政府機關應做表率
中華預防醫學會公眾教育與臨床控煙專家委員會副主席、首都醫科大學肺癌診療中心主任支修益教授認為,實行全面禁煙,關鍵是政府機關和領導做表率。如果政府部門不率先禁煙,控煙工作就很難真正推動。
2009年5月,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總後勤衛生部和武警部隊衛生部聯合發出《關於2011年起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全面禁煙的決定》,要求2010年在軍地所有衛生行政部門和至少50%的醫療衛生機構應建成無煙單位,確保2011年實現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全面禁煙目標。
自今年5月起,衛生部機關率先宣佈全面禁煙,開展創建無煙衛生部機關活動,預計今年9月底可達到要求。
目前,衛生部已成立由陳竺部長任組長的創建無煙機關活動領導小組,並規定部機關辦公大樓內全面無煙,不在禁煙區域吸煙、不給他人遞煙酒、不給領導敬煙、不接受他人敬煙;對主動戒煙並成功戒煙一年的職工給予500元人民幣獎勵;職工在辦公大樓內吸煙或擺放煙缸煙具,發現一次通報批評,發現三次建議取消當年評選優秀公務員的資格。司局一年內發現超過3人次在辦公大樓內吸煙或擺放煙缸煙具,建議取消該司局創建無煙衛生部機關領導小組成員的評選優秀公務員資格。
同時,衛生部還設立控煙監督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開展職工吸煙情況基線調查和終末調查,並在5月31日“世界無煙日”前,委託北京朝陽醫院和中日友好醫院專家為衛生部職工提供戒煙指導和戒煙諮詢服務,幫助吸煙職工戒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