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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法》頒布5週年 公務員管理凸顯5大亮點

時間:2010-04-27 09:15  來源:新華網綜合

  核心提示2005年4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這是我國幹部人事管理的第一部總章程性質的法律,標誌著公務員管理進入了法制化的新階段。五年探索,五年創新,我國公務員管理工作亮點紛呈。新形勢,新起點,如何建設一支讓“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隊伍,公務員管理工作任重道遠。

  2009年5月5日,在太原市人才大市場報名點,報考“村官”的大學生排隊進場。5月4日至8日,山西太原市2009年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進行報名。據了解,2009年山西省將選聘9030名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新華社記者燕雁攝

  ●五年探索 五年創新 公務員管理凸顯5大亮點——

  亮點一:把好“入口” 公務員招錄、培養重“基層”

  2010年,國家公務員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加強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的政策建議,切實解決當前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同時,探索建立來自基層一線的公務員培養選拔鏈,形成高素質優秀人才到縣鄉基層去、上級機關公務員從縣鄉基層來的良好局面。

  加大從基層和生産一線考錄公務員的力度,招考政策進一步向基層和艱苦邊遠職位傾斜。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要求,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用於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計劃數比去年提高了20個百分點,總體可達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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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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