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10齡童殘忍撕票6年後疑兇一審判死
深圳市中級法院舉行宣判大會
廣州日報訊 (記者吳欣 通訊員王華兵、李文海)男子李毅綁架10歲男童向其父母勒索錢財,因遭男童反抗而將其殘忍撕票。昨日,深圳市中級法院舉行宣判大會,一審依法判處其死刑。
案件回放
捂死男童瘋狂碎屍
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2月1日上午9時40分許,廣西男子李毅將居住在附近小店的10歲男童巫某某誘騙至其暫住處,欲綁架巫某某向其父母勒索錢財。在房內,由於巫某某反抗掙扎,李毅用棉被捂壓巫某某的頭部,致其當場死亡,並碎屍後掩藏。後李毅多次向巫某某的父母勒索6萬元。法院認為,李毅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並殺害他人,已構成綁架罪,遂一審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