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打黑驚曝“律師造假門”
——律師李莊、馬曉軍重慶“撈人”被捕記
核心調查
2009年6月3日淩晨,龔剛模、樊奇杭黑社會性質組織為爭奪“龍頭”地位、擴展勢力範圍,在重慶江北區愛丁堡小區製造了一場血腥的黑道殺戮。槍聲過後,警方鎖定7條線索、發現7個黑惡團夥牽涉其中,迅即調集大批警力全力偵破。
經過縝密偵查,警方共抓獲龔剛模、樊奇杭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涉案人員125人,破獲刑事案件25起,繳獲各類槍支16支、子彈557發、手榴彈2枚、弓弩1把和管制刀具17件,查扣、凍結現金150.98萬元、銀行涉案資金46.44萬元、房産13處及總值數億元的車輛等涉案資産。
龔剛模等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後,仍對“組織”抱有希望,用對抗、抵觸、沉默等應付審訊。出人意料的是,在人民法院擬訂開庭審理的日子裏,龔剛模為爭取立功,主動向警方檢舉了其辯護律師李莊、馬曉軍等人教唆其偽造證據、減輕罪責的犯罪事實。
12月13日,“律師造假門”始作俑者李莊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一起國內罕見的涉黑案件“律師造假門”被急速曝光。
涉黑“老大”按響報警鈴:我不想再與貪婪律師共同造假
11月下旬,重慶打黑除惡的一系列案件相繼進入司法審判程式。與大多數市民一樣,參與打黑除惡的民警們也在勞累之餘密切關注著各項案件的審理宣判。
然而,此時在江北區,一個異常情況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涉黑“老大”龔剛模自從與他的辯護律師李莊等人會見後,情緒反常,心事重重,沉默寡言,尤其是12月4日與李莊第三次會面後,在看守所裏一坐就是半天,不説一句話,茶飯不思。
為弄明原因,管教民警多次與其談心,希望他擺正心態,調整情緒,正確對待即將開始的審判。
幾經輾轉反側,龔剛模終於忍受不住內心的煎熬,按響了報警鈴:“我有重要的情況要説!”
面對專案民警,龔剛模發泄般吐露幾天來煎熬著他的秘密:他妻子從北京請來了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馬曉軍。在與李、馬二人的前後3次會面中,李莊向他面授了五招“翻身秘術”:第一招是幫助他與其妻串證,變“黑老大”嫌疑為“受害者”、“慈善人士”;第二招是必須對法庭謊稱被刑訊逼供,否認以前口供;第三招是向法庭提供虛假供述予以翻供;第四招是通報同案其他被告人對龔犯罪行為的供述;第五招是讓他在開庭時以傷情鑒定為由,配合其擾亂庭審秩序,迫使法院休庭,拖延庭審。
李莊還例舉了他在其他省市“撈人”方面的一些“成功案例”。
“李莊教你這樣做不是為你減輕罪行嗎?你怎麼會檢舉他?”專案民警問。
龔剛模説自己想了很久,“憑良心説,李莊為我出的這些主意就像一把雙刃劍,可能是對我有好處,但他給我打官司就是為了錢,最終處理結果還得落在我身上。官司是否打得贏,他都出名了,如果被查出我作了偽證,倒楣的還是我自己!”
龔剛模還對民警説出了他的另外一個擔心:在與律師李莊的3次會面中,李莊先後叫他簽了七八張白條和委託書,“如果李莊在這些有我簽名的白條和委託書上亂填些東西,那我不成冤大頭了嗎?假如他利用這個把我的財産弄走,我找誰説去?”
其實,在龔剛模按響報警鈴之前,律師李莊等人違法操作、妨礙正常司法的行為已引起相關部門的警覺,巡查民警多次批評和警告,李莊仍置若罔聞,看守所依法作了詳細記載。
隨著調查深入,一起國內罕見的“律師造假門”被層層剝開。
律師李莊的確能“裝”,一手“撈人”一手“撈錢”
李莊,48歲,混跡律師界十餘年,其所在的康達律師事務所在京城也頗有“背景”。注重“身價”的李莊此次肯來重慶打涉黑官司,除受龔剛模的生意夥伴相邀答應來“撈人”,其實更重在“撈錢”。
10月下旬,龔剛模親友為“搭救老大”,往律師事務所的賬上先撥付20萬元,但這遠遠填不滿李莊的胃口。
他以要在北京召開“專家分析會”為由,又向對方索要了30萬元。到重慶後,他對龔剛模的親屬龔雲飛説:“這個案子有點複雜,律師費偏低喲,而且我還要去‘打通’。”迫於無奈,龔雲飛又託人再次給李莊的賬戶“裝”了100萬元。
“撈錢”到賬,李莊等人便著手實施“撈人”。在三次與龔剛模會見、面授機宜後,12月3日,李莊來到市第一中級法院,提出了被告人龔剛模在偵查過程中被刑訊逼供、無法正常會見當事人,以及被告人關押地點違法等一系列杜撰的問題。
隨後,李莊授意龔剛模的弟弟龔剛華,邀了當地保利夜總會主要負責人李某,在高新區奧體中心附近一茶樓大廳見面。按照李莊的指點,龔剛華要求李某在龔剛模審判階段將保利夜總會關閉。對此,李某説個人無法做主,返回保利夜總會約部門負責人汪某和陳某再次來到茶樓。3人在龔剛華駕駛的轎車內,協商關閉保利夜總會事宜,要求讓一些已經被警方傳喚過的“污點證人”趕緊逃跑,並把龔剛模夜總會老闆的身份“轉嫁”出去。
龔剛華對汪某説:“龔剛模將夜總會股權轉讓給了在逃的唐某,即使警察找到了唐某也要説他才是保利夜總會真正的老闆。”
但是經過司法調查,李莊的種種造假設計經不起推敲,其“刑訊逼供”和“無法正常會見”等種種説法不攻自破。
為設置更多障礙,李莊不斷炮製出新的質疑,如檢察機關移送證據不足、龔的交待筆錄出現多份雷同等。
“檢察機關移送的主要證據複印件,與擬在法庭舉示的證據內容基本一致,符合《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關於移送主要證據範圍的規定;而筆錄雷同係多位偵查員在不同時間對龔進行訊問,其內容不可避免會出現相同或相似。”該案件調查組工作人員説。
李莊要求龔剛模出庭只説三個字:不知道
李莊、馬曉軍等律師教唆龔剛模翻供、串證等問題一露端倪,立即引起了重慶打黑領導小組的高度重視,迅速組織公、檢、法、司人員成立聯合調查組。
調查組現已查明:11月24日,李莊在首次會見龔剛模的過程中,即向龔剛模宣讀同案多名犯罪嫌疑人的筆錄材料,特別是宣讀了同案另一主要犯罪嫌疑人樊奇杭的多份交代筆錄,同時還把同案重要嫌疑人的在逃資訊告訴了龔剛模。
11月26日,李莊在第二次會見中對龔説:“從你的材料中看得出來,你肯定被誘供和刑訊逼供了。法庭上問你是否被刑訊逼供時,你要大聲承認,還要把刑訊逼供的過程誇張地演示出來,以刑訊逼供為由否認原來在偵查階段所作的口供。”同時,李莊還編造了一大堆“細節”,要求龔剛模在法庭説:“以前的口供全是瞎編的,因為我被公安吊了八天八夜,被打得大小便失禁。”
李莊用威脅口吻告訴龔剛模:“如果依照刑訊逼供所説的筆錄就得槍斃你……翻供你要有道理,有理由。”
事後,李莊對龔雲飛説:“我叫龔剛模説被刑訊逼供了,到時在法庭上咬定民警打了他、吊了他,這樣才能推翻以前對龔剛模不利的證據。”
李莊還對龔剛模提出:“在開庭時,我會要求休庭,對因刑訊逼供造成的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如果法庭不同意,我就會提出不再擔任你的律師,那麼法庭就會讓你在三天之內找新的律師,如果你找不到,法庭會給你指定律師。你知道怎麼做嗎?你堅決不要接受法院指定的律師,只要我給你辯護,法庭就開不了庭。我在遼陽辦理的一起案件中,就用這招拖了法院一年半!”
12月4日,李莊在第三次會見過程中,向龔剛模明確表示已聯繫多名證人配合偽證,並教唆龔剛模配合編造事實來印證,企圖回避案件事實。
李莊對龔剛模説:“已經安排在開庭的時候由你老婆到庭上給你作證,證明你不是黑社會。”李莊教唆他説,“你老婆到時會説樊奇杭、李明航找你借錢實際上是敲詐,主要是這些人得罪不起”,以達到弱化龔剛模在黑社會組織中的領導地位和作用。“從你的角度上去説。比如説,樊奇杭、李明航打電話找你要錢,你回去找你老婆借錢啊!你老婆説,不借給他。你説,不借不行啊,咱們惹不起他啊,咱們怕他!”
同時,李莊在會見過程中還教唆龔剛模不要承認販毒、販槍、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行為,並説:“對開賭場、販毒、販槍這些你是不知道的,當法庭上問這些問題時,你就説沒有,真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就這三個字完了,別的不要多説。”
李莊甚至要求龔雲飛在重慶市大足縣林業局虛開被告人公司在大足縣植樹造林、造福一方的證明,以表現龔剛模對社會具有一定貢獻,想盡一切辦法為其脫罪。
據犯罪嫌疑人龔雲飛交待:“我當時就明白了,立即按他意思去開了證明。”
李莊打“廣告”:這裡“夠黑,人傻,錢多,速來”
經調查,李莊一到重慶,就炫耀自己“上面有人”,多次説“你知道我的背景是什麼嗎”、“我的頭兒是誰你知道嗎”,並滔滔不絕地講述自己多次“撈人”的“成功案例”。
李莊告訴龔剛模的親友,自己要快速組建一支“跨區域打撈隊”,為此,他已經在北京、成都、重慶等地聚集了一幫“高人”。
龔剛模的親友“撈人”心切,再加上李莊的多番“演説”,幾天之內就總共支付了245萬元給“跨區域打撈隊”。李莊代表“打撈隊”要龔剛模的親友承諾:若要龔剛模不判死刑,還要兩三千萬元,事成之後兌現。
但花費了鉅資的“龔剛模親友團”怎麼也不會想到,他們的大投入在李莊眼中只不過如同“烹羊宰牛”。欣喜之餘,李莊向京城同行發出資訊:“夠黑,人傻,錢多,速來!”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重慶政法幹部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重慶打黑除惡一系列案件進入司法程式後,“到重慶代理涉黑訴訟”一時成律師界熱門。許多北京律師如趕場般雲集重慶,尋找開展“業務”和施行“潛規則”的機會。
該官員分析説,“李莊現象”氾濫的背後,是“潛規則”還有其存在與蔓延的空間,一方面,我國《律師法》相對超前而其他法律相對滯後。另一方面,律師行使“潛規則”是司法腐敗的支撐點之一,並是一些企業家涉嫌犯罪後“榮請”的對象,為保命或減輕刑罰往往不惜數百萬、上千萬地投入“打撈”。更可悲的是,一些律師或律師事務所為了獲得高額回報,竟然還發明瞭“內部潛規則”:代理律師一旦“事成”,律師事務所就將其除名,過一段時間再聘回“重新上崗”;另一種瞞天過海的招數是隨機改變代理律師,即由一個或一批律師充當“先頭部隊”,施行“潛規則”拿到錢後再更換成別的律師出庭應訴。
李莊等近20人被捕,律師何以知法犯法
12月12日,已有警覺、潛回北京的李莊給重慶法院的一位領導發來一條短信:“經組織決定,我們康達律師事務所兩名律師全部從龔案撤出,不再擔任辯護人,請轉告有關方面。”
但當晚,李莊就被重慶市公安局依法傳喚。12月13日,李莊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截至記者發稿時,此案中因涉嫌偽證罪被司法機關刑拘、逮捕和緝捕的已近20人。此案仍在繼續深入調查。
我國《刑法》第306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辯護、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利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應該説,一般律師都應該熟悉《刑法》第306條,李莊作為資深律師,更應爛熟於心。是什麼讓此案的數名律師對這柄高懸之劍熟視無睹鋌而走險?除了金錢誘惑外,想必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讓李莊之流有恃無恐的所謂‘關係背景’。”一位重慶政法系統官員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説。
最新調查表明,在這起“律師造假門”中,除了李莊所仗恃的個人背景關係外,重慶的兩名律師也向龔剛模親友索取了95萬元用於“活動”,成為“造假門”涉案者,並企圖以金錢開道,利誘政法部門的個別幹警加入“造假生産鏈條”。目前,其中一名重慶涉案律師吳家友已被警方捕獲。
據資料,在刑事案件中,律師勝訴的比例僅有5%,也就是95%是敗訴。
“面對當事人的巨大訴訟投入,有多少律師在説明敗訴原因之餘會對當事人説‘對不起’?當事人有苦難言,實際上造成了‘第二次傷害’。律師的尷尬作為和濫用‘潛規則’,所造成的災難全由國家和民眾來承受,公信力弱化由政法機關來承受,從眾心理、潛規則衝擊著黨和政府的形象,讓黨和政府來埋單!”這位重慶政法系統官員最後説。(記者 鄭琳 莊慶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