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私營經濟作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擴大就業、拉動內需發揮了重要作用。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制定頒布《關於進一步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多方面幫助個體私營企業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允許動産抵押、股權質押
民間資本可開辦小額貸款
《意見》明確,鼓勵私營企業做大、做強、做活。除國家明令禁止的外,凡允許國有和外資企業進入的投資領域,一律對個體私營企業開放。按照“增加總量、擴大規模、鼓勵先進、淘汰落後”的要求,重點支援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具有競爭優勢的私營企業,通過兼併、重組等方式,組建跨行業、跨地區經營的大型企業集團。支援服務業私營企業開展連鎖經營,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發展。
為切實幫助個體私營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各級工商部門將立足職能,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動産抵押、股權質押和註冊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指導個體私營企業利用抵押、質押擔保進行融資;允許股權出資,為個體私營企業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穩妥推動民間資本創辦小額貸款公司,為金融機構提供個體私營企業的工商註冊和抵押登記、出質登記資訊查詢服務,支援建立面向個體私營企業的金融服務體系和信用擔保體系。
將制定“微型企業”幫扶措施
3年內免除創業者有關收費
國家工商總局將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對中小企業標準進行科學界定和細分,結合修訂《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根據不同行業、不同規模個體私營企業的特點,研究制定針對“微型企業”的扶持措施。鼓勵、引導經營規模較大的個體工商戶升級為企業,進一步提高經營管理水準和市場競爭能力。
鼓勵、引導返鄉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復員退伍軍人、高校畢業生、殘疾人等自主創業,為其申請登記註冊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提供免費的開業指導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和資訊諮詢服務。並嚴格按照《就業促進法》的規定,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創業人員3年內免收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免費
制止亂攤派、亂收費現象
工商部門將本著依法、自願、有償和進退自由的原則,在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前提下,允許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出資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援農民專業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業開展經營和提供服務。利用資訊化手段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服務品質,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做好政策諮詢,嚴格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不收費的規定。
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提供良好市場環境。加大對個體私營企業的字號名稱、註冊商標和商業秘密的保護力度,維護個體私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堅決制止“三亂”現象,嚴禁利用年檢驗照進行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和搭車收費。充分發揮行政執法“預防、警示、教育”的功能,對個體私營企業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當事人積極採取措施補救、沒有産生危害後果的,以教育整改為主,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對其經濟處罰。對於生産經營暫時出現困難的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在年檢驗照等方面要予以支援。(本報記者 富子梅)